作者KANEDA (=.=)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有關自耕農
時間Sun Jan 4 19:02:52 2004
※ 引述《fireis (狂牛明年得冠軍N )》之銘言:
: : 再怎樣無法分辨是否為自耕農也不可能兩歲就當自耕農
: 曾宗廷指出,農地需由自耕農承購的規定,是在六十二年農發條例和都市計劃法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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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於六十四年增訂土地法第三十條之一後才施行的,連家在民國四十九年、五十年、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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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年買的三筆土地,和五十八年以連惠心的名義在天母買的一筆土地,都是在法令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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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農的規定之前,「民進黨學法的人很多,應該知之甚詳,卻刻意扭曲,做出荒誕的指控
: ============== =================================....埃...這算知法犯法嗎
: 。」連家當年的土地代書鄭耀明也在場說明,當時他辦理土地過戶不需自耕農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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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們文章都不看完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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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編輯: fireis 來自: 140.121.145.210 (01/04 10:52)
: → seraphxx:請自己看看5290篇.... 推 140.116.91.242 01/04
: → fireis:那為啥扁陣營不反駁>>>誰對誰錯你知道 推140.121.145.210 01/04
是你自己選擇性挑新聞看吧=.=
http://tw.news.yahoo.com/2003/12/29/polity/cna/4450129.html
國民黨秘書長林豐正表示,中國國民黨黨主席連戰以自耕農身份取得農地,
是在民國六十二年農業發展條例制定之前,所以不受規範。吳乃仁對此表示
,這是「一片謊言」,六十二年以前,雖然還未制定農發條例,但民國十九
年就已制定「土地法」,其中規定「私有農地所有權移轉,以其承受人承受
後能自耕者為限」。
吳乃仁表示,如果當年買賣農地沒有限制,為何那時許多人為了「炒地皮」
,千方百計想把身份證上的職業欄改為「自耕農」,其中不乏企業界的大老
闆。
他也以具體數據指出,連戰的父親連震東擔任內政部長,主管地政都計業務
時,以自耕農身份於民國五十年五月購買坐落於士林區福德洋段的農地,民
國五十四年變為建地;民國四十八年,連戰還在美國留學,也以自耕農身份
購買士林區福德祥段的農地,民國四十九年變更為建地。
他說,連戰的女兒連惠心在兩歲的時候,也以自耕農的身份,在民國五十八
年購買士林區三角埔段的農地,於民國六十一年變更為建地。
此外,在「國土變家產」的部分,吳乃仁表示,現今衣蝶二館的「南京西路
十九號」這塊土地,在日據時代的所有權人是逢(土反)增次郎。按照地籍
資料,這塊地於民國三十九年移轉至「國有管理機關台灣省公產管理處」;
民國四十一年登記到連震東名下,移轉原因為「出售」,但出售日期卻是民
國三十八年。
吳乃仁強調,這代表連震東買賣這塊土地,比政府接收還要早了一年。「南
京西路十九號」這塊土地應該是國土,卻出現「先買賣、後接收」的怪現象
。這代表所有權的移轉有很大的問題。9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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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2e04:他們看到泛綠的新聞會轉台吧除了八卦 推 203.70.186.137 01/04
→ newgunden:我只看電影,動畫跟discovery而已 推 211.75.30.178 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