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mesSoong (公羊再起誰與爭鋒)》之銘言:
: : 請問陽光三法不合理嗎?
陽光三法怎麼不反駁一下?
: : 請問RTC法案不合理嗎?
: RTC就一定合理嗎?
: 我都不知道你在學什麼?
^^^^^^^^^^^^^^^^^^^^^^^這個是你的發語詞嗎?希望是無義。
: 上次立院會期行政院本來提出要"一兆"的資金投入RTC
: 一兆耶! 不是一萬!
: 結果這會期行政院又改提五千億
: 李桐豪和國親的堅持
: 幫國民在三個月內省下五千億
: 現在行政院又降到四千億即可
: 你眼中"神聖的RTC法案"不過是菜市場的討價還價而已
: 如果沒有他們的堅持
: 六千億就這樣被民進黨政府浪擲掉了
請問一下RTC法案是在解決什麼問題?
如果沒有這些問題,是不是連四千億都不用?
我把我查到的資料和你分享一下,下面這段文字是從國民黨的智庫裡找到的。
http://www.npf.org.tw/PUBLICATION/FM/092/FM-R-092-012.htm
自一九九七年亞洲金融風暴之後,國內金融機構資產品質急速惡化,且近年尤甚,根據
資料顯示,國內金融機構逾放比率於民國85~89年間平均為5.67%, 90年卻急遽攀升
至8.16%的歷史高點..........................
我國金融重建基金在處理多家基層金融機構之後,因僅餘四百億,無力再處理其他經營
不善之金融機構,因此,政府要求將基金規模擴充至一兆零五億元(近日調降為九千一
百億),此約占台灣GDP的10﹪,若依國際貨幣基金(IMF)的統計來看,平均經歷金融
重整的國家所耗費的資源約為GDP的12.8%,開發中國家則為GDP的14.3%,而亞洲金融
危機時各國處理成本約在20%-55%之間,又以個別國家來看,則美國約為2%,日本約為
14%,韓國約為25%,因此,就規模而論,我國重建基金的規模,並不是那麼突顯
我只是想要說明民進黨政府提出的一兆並非浮濫亂編,毫無常識可言。
相反的,這個一兆是有道理的。
請你把六千億........浪擲掉了,這句屁話收回去。
至於要不要道歉,請你以要求民進黨的標準檢視自己。
而且我要提出一個觀點,當初台灣相當自豪免於亞洲金融風暴,
然而現在卻證明了當初我們取笑的韓國,金融機構浴火重生,而我們呢?
請問免於亞洲金融風暴值得我們如此自豪嗎?
我們的金融機構是因為體質健全免於亞洲金融風暴還是把風暴延後而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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