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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slite12 (Einmal ist keinmal)》之銘言: : ※ 引述《citywall (citywall)》之銘言: : : 我想說明的並非國民黨當時是對或錯 : : 請依法律的角度看事情好嗎? : : 對於時代的沿革和潮流的轉變 : : 道德的思想會改,會變 : : 法律才是不變的依據 : 實訂法是不變的依據? 嗯 你說的對的話 請立刻連署 : 廢除各級立法機構吧! : 就算是用Austin的命令說 肯認惡法亦法 也不會認為法律是"不變的依據"啊 你的話請解釋,真的不懂你在說什麼 法律就是有白紙黑字的 就算是修改也有沿革的軌跡脈絡可循 且法律有約束力 相對的道德的轉變因人因時代地點而異 且無約束力 : : 我想說明的是 : : 國民黨不法的黨產,請徹查 : : 但是國民黨合法的黨產,用一頂對錯或正義的大帽子全部蓋住, : : 難道就是一件符合公平正義的事嗎? : 私有財產權的保障是自由法秩序的基礎 卻不表示所有法律擬制的人格體都能享有 : 政黨依人團法的要求 是營利事業嗎? 怎麼可以保持那麼多的財產呢? 保有財產的權利由憲法保障 營利事業賺大錢是他投資有方 : 竊自國家和人民的自然應當歸還 但因此產生的利益不該還嗎? 當年是依法取得,非竊自,請依據不朔既往原則 : : 相對的, : : 連戰的家產,不合法的,請徹查 : : 但是合法的家產用一種廣告文宣的方式全盤抹黑, : : 是一種符合公平正義的事嗎? : 自耕農這件事 smilefish網友貼的法條我想應該很清楚 你還要說什麼? 請問連慧心購買的是否是私有農地? 且當年購地不需要自耕農資格, 請查明後再行指控動作... : 信賴保護在行政程序法119條的那三款您也拜託看一下好嗎? 請你先查明再做指控動作 謠言止於智者 : : 我知道或許你們有很深的悲情想要報仇 : : 叫國民黨把所有的錢都吐出來 : : 於情,國民黨有在做,釋放黨產的動作,在民進黨的議題前就一直在做,這是贖罪 : : 於法,國民黨合理的黨產並無違法,合理的財產並無需要遭人抹黑 : : 我不滿民進黨的是他不善用法律的途徑 : : 而是用一種訴諸全民運動的模式打廣告發文宣 : : 這是執政黨帶頭不相信司法嗎? : 說不定時效已過 在特別法訂定之前 訴諸司法根本是無聊 : 但這不表示一切因此而被合理化 如果你是要做道德的控訴 現在這批國民黨非當年那批國民黨 如果你是要做財產的查清 當年是依法,今日請依據不朔既往原,則正視過去依法的事實 如果只是怕選舉的時效過去,請不要用抹黑的方式...政黨惡鬥是我國的亂源! : : 這是執政黨帶頭搞紅衛兵鬥爭嗎? : : 如果今天司法依法判了黨產的罪 : : 那民進黨用打落水狗的方式怎麼發廣告出文宣沒有人敢吭一聲 : : 甚至國民黨因此被鬥垮也有可能 : : 而順序上民進黨就是做錯了 : : 這讓他的做法變得不合法有弊病 : 哪裡不合法? 民進黨的做法不合言論自由不傷害他人的原則 起碼就有有被控告毀謗罪的空間 : : 訴諸於民意及全民的意志說穿了就是直接反映在選票上 : : 而訴諸於法律的話,才是真的想要辦這個財產的作為 : : 請注意我的標題是 清算財產的惡質選戰 : : 民進黨的做法是惡質的 : 你的邏輯非常不一 : 1一方面主張惡法亦法 所以黨產取得並無不當 惡法是法,黨產的取得並無不當 我認為的不當是道德上的 而於法律上我認為是恰當的 : 2一方面主張合法(?)黨產應受保障 而完全忽略後法完全剝奪黨產的可能(這也是惡法亦法) 沒有法律支持民進黨當今廣告文宣吐黨產的作為 哪來的惡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219.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