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slite12 (Einmal ist keinmal)》之銘言:
: ※ 引述《citywall (citywall)》之銘言:
: : 我想說明的並非國民黨當時是對或錯
: : 請依法律的角度看事情好嗎?
: : 對於時代的沿革和潮流的轉變
: : 道德的思想會改,會變
: : 法律才是不變的依據
: 實訂法是不變的依據? 嗯 你說的對的話 請立刻連署
: 廢除各級立法機構吧!
: 就算是用Austin的命令說 肯認惡法亦法 也不會認為法律是"不變的依據"啊
你的話請解釋,真的不懂你在說什麼
法律就是有白紙黑字的
就算是修改也有沿革的軌跡脈絡可循
且法律有約束力
相對的道德的轉變因人因時代地點而異
且無約束力
: : 我想說明的是
: : 國民黨不法的黨產,請徹查
: : 但是國民黨合法的黨產,用一頂對錯或正義的大帽子全部蓋住,
: : 難道就是一件符合公平正義的事嗎?
: 私有財產權的保障是自由法秩序的基礎 卻不表示所有法律擬制的人格體都能享有
: 政黨依人團法的要求 是營利事業嗎? 怎麼可以保持那麼多的財產呢?
保有財產的權利由憲法保障
營利事業賺大錢是他投資有方
: 竊自國家和人民的自然應當歸還 但因此產生的利益不該還嗎?
當年是依法取得,非竊自,請依據不朔既往原則
: : 相對的,
: : 連戰的家產,不合法的,請徹查
: : 但是合法的家產用一種廣告文宣的方式全盤抹黑,
: : 是一種符合公平正義的事嗎?
: 自耕農這件事 smilefish網友貼的法條我想應該很清楚 你還要說什麼?
請問連慧心購買的是否是私有農地?
且當年購地不需要自耕農資格,
請查明後再行指控動作...
: 信賴保護在行政程序法119條的那三款您也拜託看一下好嗎?
請你先查明再做指控動作
謠言止於智者
: : 我知道或許你們有很深的悲情想要報仇
: : 叫國民黨把所有的錢都吐出來
: : 於情,國民黨有在做,釋放黨產的動作,在民進黨的議題前就一直在做,這是贖罪
: : 於法,國民黨合理的黨產並無違法,合理的財產並無需要遭人抹黑
: : 我不滿民進黨的是他不善用法律的途徑
: : 而是用一種訴諸全民運動的模式打廣告發文宣
: : 這是執政黨帶頭不相信司法嗎?
: 說不定時效已過 在特別法訂定之前 訴諸司法根本是無聊
: 但這不表示一切因此而被合理化
如果你是要做道德的控訴
現在這批國民黨非當年那批國民黨
如果你是要做財產的查清
當年是依法,今日請依據不朔既往原,則正視過去依法的事實
如果只是怕選舉的時效過去,請不要用抹黑的方式...政黨惡鬥是我國的亂源!
: : 這是執政黨帶頭搞紅衛兵鬥爭嗎?
: : 如果今天司法依法判了黨產的罪
: : 那民進黨用打落水狗的方式怎麼發廣告出文宣沒有人敢吭一聲
: : 甚至國民黨因此被鬥垮也有可能
: : 而順序上民進黨就是做錯了
: : 這讓他的做法變得不合法有弊病
: 哪裡不合法?
民進黨的做法不合言論自由不傷害他人的原則
起碼就有有被控告毀謗罪的空間
: : 訴諸於民意及全民的意志說穿了就是直接反映在選票上
: : 而訴諸於法律的話,才是真的想要辦這個財產的作為
: : 請注意我的標題是 清算財產的惡質選戰
: : 民進黨的做法是惡質的
: 你的邏輯非常不一
: 1一方面主張惡法亦法 所以黨產取得並無不當
惡法是法,黨產的取得並無不當
我認為的不當是道德上的
而於法律上我認為是恰當的
: 2一方面主張合法(?)黨產應受保障 而完全忽略後法完全剝奪黨產的可能(這也是惡法亦法)
沒有法律支持民進黨當今廣告文宣吐黨產的作為
哪來的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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