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fred (Keine Ahnung)》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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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penearth:沒錯,總是喜歡選擇性辦案 奇怪執政黨 =.= 推 203.203.255.51 01/04
: → nightwing:民進黨要辦 國民黨會說政治迫害 清算 XD 推 210.58.43.112 01/04
: → openearth:請問樓上哥哥 什麼時候追查比較不爭議? 推 203.203.255.51 01/04
: → citywall:但是事實就是如此... 推 210.85.219.166 01/05
樓上的這位,
我不知道你回的推文是什麼意思,
但請你別誤會我是跟你站同一邊的。
國民黨的黨產都是合法的所以不能清算?
見鬼了,最好你是有能力判斷什麼叫做合法什麼叫做非法,
那個時代法律不彰,職權命令當法律來用是有的,
甚至在訓政時期黨的決議當法律來用也是有的,
但國民黨最可笑的地方在於,
即使能夠如此方便的把法律當成工具,他們還是做不到一切依法處理,
這個部分並不是沒人研究,也不是不能研究,
但最可恥的是,國民黨把檔案資料都封鎖或銷毀後,
然後就可以宣稱他們通通都是合法的,真是見鬼了。
(其實他們也不敢做得這麼囂張,反而是閣下這麼勇,不知道在勇什麼。)
我問你,照你的惡法亦法邏輯,
日本在領台初期那些鎮壓不但全部合法,而且不管殺多少人,
都有「法源依據」(不經審判處刑的,也有軍法上的「臨機處分」可用),
我們要不要,能不能批判?
到了戰爭時期,日本在台灣的動員裡面,也都有法源依據,
今天那些慰安婦是不是都不能要求賠償?
的確,這些東西因為時間久遠,都有些難處,
但是難處並不在你講的什麼惡法亦法還是什麼法律不溯及既往,
而是政治因素以及其連帶造成的檔案滅失。
如果一切事情只因為當時合法就不能事後批判、清算,
紐倫堡大審跟東京大審都是審假的。(對了,去看看電影吧)
而且我還可以補充告訴你,德國跟日本是世界上最愛遵守形式法治的國家,
當年一個無解的謎團就是,為何納粹做了這麼多可怕的勾當,
卻留下極為完整的,依法作成的文書紀錄作為証據,
日本因為本土沒有被攻破,所以還有時間銷毀一些資料,
但是之所以會知道他們有資料銷毀,也是因為他們的文書檔案很詳細。
比起來,國民黨就遜多了,
不管是法令或是檔案都很不整齊,
這使得一方面很多事情的確還真的都是「當時非法」,
但又使得後人因為苦無証據資料而難以追訴。
真是的,最好是政治類看板都只要放話就好,
不懂也都可以亂講一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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