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tywall (NNN )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清算財產的惡質選戰
時間Tue Jan 6 02:51:07 2004
※ 引述《yisdl (豆豆龍請丟)》之銘言:
: ※ 引述《goldenlen (金太郎)》之銘言:
: : 你說的理論上都對啦,不過這只是治標不治本的方式。
: : 要有徹底的解決就需要有法源,要有法援救要立院通過
: : ,要立院通過就要民進黨能掌握立院。其實不只黨產,
: : 很多問題都是因為立院罩不住才會發生。另外我不反對
: : 繼續揭發國民黨侵佔的情事,但是我覺得有法源才是釜
: : 底抽薪之計!!
: 首先、 citywall不認同法源 因為他認為
: 法律不溯及既往 即便有法源 也不能辦
應該有板友說明過 立法不需不溯既往原則
我提的不溯既往原則是指當今現有法律
: 第二、 citywall不認同揭發 因為這樣卑劣無恥
: 遂行鬥爭 一定要有法源 才能揭發給民眾知曉
我認同揭發,揭發需要依法(把犯法的黨產說明清楚犯了什麼法,辦到底就對了!)
沒有法源的揭發,
今天針對黨產是很正義的沒錯
明天針對朱茵該不該穿紅色內衣(這很過分對不起)
後天針對金孫用的鉛筆盒是不是材質比較貴(這很過分對不起)
大後天針對吳淑珍女士的腿是不是被不小心撞斷卻來騙同情心的(這很過分對不起)
一開始是正義的東西,往往後來會被誤用,開先例本來就不對
依法辦不是大家都不用吵嗎?
: 第三、 說期待民進黨 卻又不投票給民進黨 錯亂邏輯
你又知道了?
這是你的理由嗎? 0分
: 第四、 國民黨 舉凡 侵佔 掠奪 暴力 在citywall兄的邏輯下
: 有新法 也無用 因為法律不溯及既往
我的不溯既往原則是針對當今現有的法律無法辦國民黨黨產的事實
若黨產法制定出來有追溯期限(據民進黨版本是依據政黨的歲數)那當然ok
: 第五、 斧底抽薪沒錯,但有人嘴巴講講 卻票投侵佔者
: 另一方面 又大罵揭發侵佔事實的人卑劣 遂行鬥爭
黨產目前是合法的不要不甘心
席次目前是不夠的不要不甘心
自立自強就對了!
好好的衝席次,釜底抽薪當然好!
國民黨死活關我什麼事? 我有拿到獎金嘉獎嗎?
我講得這麼不正義還被指控為為獨裁者護航
大家都把我當瘋子,又如何?
但民進黨不依法就以廣告叫全民當法官這本來就是有問題的
毀謗罪與否還要待查
但是這已經破壞選舉應有的質感
最好今天民進黨用這種方式查到了所有的黨產
每一絲一毫都不要有問題有其實是合理合法的
否則那又是日後的另一個問題另一個仇恨,不是嗎?
我的立意是這樣
講理一點好不好
沒有法源徹查到底就是執政黨可以做的事就對了?
以後就不要有人有樣學樣,變成另一種白色恐怖
想一想未來
有些惡例就是不能開!
: 第六、 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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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acktiger:你耍嘴皮子 0分 推 218.166.96.146 01/06
→ citywall:只會指控我耍嘴皮卻沒理可說明包容 0分 推 210.85.219.166 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