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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llice1205 (賢知一派)》之銘言: : 前文恕刪 : 先聲明我不偏袒馬英九,我不想被公幹 支持馬英九不會被公幹,OK? 只有亂放砲會被公幹。相信我,我有經驗。 : 純粹就事論事 : 以這次捷運事件 : 我覺得馬英九處理得還不錯 我不覺得。 : 該做的都有做,並沒有失職之處阿 : 還是現在只要有問題就一定要有人下台負責 : 沒趕人下臺就是懦弱,就是不負責任 : 況且今天是內部自己查出有問題主動解決,又不是被人爆料 今天媒體會披露是當初捷運公司要私了的時候,不識相的員工認為被欺負了, 自己主動向媒體爆料,捷運公司看紙包不住火了,才主動揭發向小馬哥報告。 換言之,要不是有員工白爛不曉得自己理虧還向媒體爆料, 這件事,或許還是茶壺裡的風暴............. : 就像我今天是一間公司總經理,我的員工偷拿公司文具回家 : 我查到而且也做了處罰,又不是我貪污也不是我叫員工去偷的 ^^^^^^ 重點,小馬哥自己並未查到。 下面的人本來要私了,後來紙包不住火(上面有說),才被迫披露! 更慘的是記者問小馬哥說為什麼捷運公司那麼久都不向上級報告(去年12月開始調查) ,小馬哥說,我相信他們(捷運公司高層)遲早會向我報告的。 曾經有人說過,阿扁的敗筆在出事了只會棄卒保帥,馬英九的敗筆在太信任下屬。 SARS時的邱局長和這次捷運公司的蔡總經理都是好例子。 台北市議會中四黨(別忘了,新黨,哈哈)一派都一致認為蔡總要下台, 捷運在他上任以後出了很多包,而且都很嚴重,活力小馬卻只給他記一個小過!? 有人傳言,蔡總因為朝中有人,才會保住這個位置,看來這個傳聞頗具真實性。 : 這樣為何我還要下台, : 加上這件弊案的層級本來就只應該到捷運公司 : 關馬市府屁事阿 捷運公司是北市府最賺錢的單位。你說干不干馬市府屁事?! 現在最有爭議的是捷運公司的員工到底算不算公務員? 算不算,刑責差很多。 據檢方分析,如果捷運公司站務員具公務員身分,可能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二款 「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若罪名成立,依法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問題是捷運公司的員工福利都比照公務員,為何出事了就不算公務員呢? : 當你們指責馬是媒體寵兒的時候 : 你們是否也陷入了”馬是媒體寵兒”的迷思 馬的確是媒體寵兒。 或許是因為媒體現在無力追討弊案的關係吧,呵呵。 馬英九的問題在脾氣太好,或者是不敢得罪人,下面的人搞成一團了,他還在護短。 可以預告將來馬市府這種弊案只會越來越多,不會越來越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29.55
nightwing:在馬團隊裡做事好像不用戰戰兢兢 推 210.58.43.112 01/09
nightwing:在扁團隊裡做事出槌被罵到臭頭 推 210.58.43.112 01/09
victoraza:刑法中公務員的定義是最廣的阿 跑不掉吧 推 61.217.220.14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