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lew (aaa)》之銘言:
: ※ 引述《notdead (notdead)》之銘言:
: : 不要曲解我的意思
: : 我的惡行劣跡指的是他們張貼照片,外洩錄影帶的事
: 我不懂,錄影帶憑什麼不能公布?
: 在政府機關的公共場所做事非要偷雞摸狗不能見光的嗎?
要公佈也該要一定合理的程序吧
不要忘了這件事是怎麼爆發的
當時可是有人在未獲允許的情況下
就把影帶外流
這樣的處置不該檢討嗎?
: 而且司長大人宣稱沒有發飆,又說沒有丟紙條,
: 內政部又放話台北市是『政治考量』,看中央官員不爽,意修理內政部。。
: (科員也還真辛苦,要認得所有中央大官,來得時候好去刁難他-_-)
: 講得這麼難聽,台北市不公布錄影帶維護屬下行嗎?
: 今天可好,司長大人終於鞠躬道歉,比起前幾天的嘴臉,不公布她會道歉嗎?
簡單問一句啦
如果我們小老百姓在洽公時受到委屈
我們能不能調閱監視錄影帶?
相關局處首長願不願意為我們無條件開記者會平冤?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話
就不要唬爛說北市府沒有政治考量
就不要唬爛說北市府不是在惡整中央
真是奇怪
台灣實行法治這麼久了
怎麼那麼多人還認為可以為了得到"真相"而不擇手段?
更何況,
那捲監視錄影帶說明了什麼?
看起來司長好像沒有咆哮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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