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ew (aaa)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新聞]對抗戶政司長 公務員哭訴
時間Mon Sep 27 21:17:01 2004
※ 引述《notdead (notdead)》之銘言:
: ※ 引述《A07 (全新的自己(♂) N )》之銘言:
: : 有違法,有弊端,
: : 那就讓檢警查辦!
: : 透過司法程序還原事情真相,
: : 何必現在出來開記者會低調道歉?
: : 只是,
: : 對公務員丟紙團,不知道有沒有涉及妨害公務?
: : 惟有訴諸公論,
: : 才得以申張正義!
: : 這個部份雙方一定講對自己有利的,
: : 倒是沒錯!
: : 開記者會訴諸公論,
: : 把事情攤開來讓大家公評,
: : 這樣是惡行劣跡?
: : 實在很難讓人茍同~~~
: 不要曲解我的意思
: 我的惡行劣跡指的是他們張貼照片,外洩錄影帶的事
我不懂,錄影帶憑什麼不能公布?
在政府機關的公共場所做事非要偷雞摸狗不能見光的嗎?
而且司長大人宣稱沒有發飆,又說沒有丟紙條,
內政部又放話台北市是『政治考量』,看中央官員不爽,意修理內政部。。
(科員也還真辛苦,要認得所有中央大官,來得時候好去刁難他-_-)
講得這麼難聽,台北市不公布錄影帶維護屬下行嗎?
今天可好,司長大人終於鞠躬道歉,比起前幾天的嘴臉,不公布她會道歉嗎?
: 昨天看到新聞報說謝在兩地間遷徙多次
: 多到連身分證都寫不下
: 由此似乎可以想見
: 連戶籍資料都被公佈了
: 如果你認為這樣的處置是合理的
: 那代表以後我們去公家機關都要十分小心了
: 一旦動了肝火,有些肢體動作
: 馬上就要被公佈照片影帶以及一切的私人資料
: 讓社會大眾"公評"
: 你不覺得這是件很可怕的事嗎?
: 不幸的是,
: 馬市長對這些過當行為似乎不以為意
: 在第一時間說重點不是在這裡
: 現在又派戶政局長去鼓勵這些職員
: 這還不算包庇嗎?
: 我從來沒說那些員工不能自力救濟
: 畢竟那位司長夫婿看起來實在不像是好人
: 不過他們是採取合理的救濟途徑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0.204
※ 編輯: flew 來自: 140.112.240.204 (09/27 21:18)
→ antilibra:那你在家裡打啵願意讓人公佈嗎?? 218.164.53.166 09/27
推 kuo1102:家中不算"公共場所".戶政所算"公共場所". 211.76.229.239 09/27
推 ajimma:現在做大官滴會拍馬屁就可~~大聲一點沒啥 61.59.161.240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