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hq (只上網不讀書的裝懂魔人)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搞臭法律
時間Thu Sep 16 17:38:53 2004
※ 引述《jerryen ()》之銘言:
: 政治本來就這樣啊
: 反正她高興怎麼說就怎麼說
: 到底違不違憲最後不是還要大法官判決
: 阿扁口口聲聲說什麼真調會違憲...云云
: 可是阿扁陣營卻為了關說蘇盈貴
: 連大法官都出動了(還兩位喔)
: 所以啦,台灣的大法官有沒有超然中立,大家心裡就有數啦
: 另外司法院長還對於立法院的真調會法案寫信給立法院長
: 偏偏他又是大法官
: 又來一個球員兼裁判
: 而且司法干預立法
: 由此可見
: 阿扁的改革其實都是口號
: 而且不但是口號還開倒車
: ※ 引述《bolam (敗類連任官逼民反 I》之銘言:
: : 動不動就扣帽子違憲
: : 對阿扁有利的好的就不違憲....比如說阿扁一人意制的公投
: : 對阿扁不利的就大大違憲....比如說真調會
: : 話都是一個人再說
: : 屁都是他一個人在放
: : 法律在那邊....就隨便他東南西北解釋亂解釋一通
: : 政府搞臭政治搞臭經濟吵臭社會喔
: : 終於成功的又搞臭了法律
: : 讓法律也變成了政治工具....也變成了藍綠胡說八道的話題
: : 下一布要吵臭什麼呢
: : 體育吧
: : 平常宣揚"台灣"不夠爽
: : 連體育都要伸進魔手
: : 見光死聽不懂嗎
: : 看看政府能不能成功的做到台灣運動員下一屆讓中國封殺沒辦法進軍奧運的壯舉
這兩位的說法真的就代表很多人的想法,我身邊很多朋友也都這樣想。怎
麼說呢?只能說法治教育徹底失敗吧。
法律被政客當作工具操弄確實是無可避免的事情,但是所以呢?所以就要
搞個更厲害的工具來反制回去嗎?今天你弄個尚方寶劍委員會,明天等我
過半了就搞出一個免死金牌無敵豁免權嗎?
那些不學無術的利委隨便亂放話也就算了,現在是連律師或是檢察官出身
的政客都可以沒有提出證據就隨便污蔑司法的威信。當然,如果大法官真
的有所謂「關說」,那是大法官自己要把司法的威信賣掉;問題是在沒有
提出證據之前,這種話就是不能亂說。也許蘇先生嫉惡如仇,但是他的行
為所造成的傷害,恐怕不是他自己一個人承受得起的。因為,這是國家大
事,不是特定幾個國會議員和大法官之間的恩怨。
再說,就因為有人來關說,蘇先生就這樣投下「賭爛票」嗎?國家的憲政
秩序就這樣給你「賭爛」掉嗎?我記得當初真調會條例表決的時候,蘇先
生好像沒有投贊成票吧?
另外,「法律是可以東南西北隨便解釋」的想法一直存在著。由於語言的
模糊性和歧義性,法律在某程度上確實有種「隨人解釋」的性質。但是,
把這種性質誇大的想法,遠比法律的隨人解釋性質來得危險。
至於一直被拿來比較的公投案跟這次的真調會條例案,後者違憲的明顯程
度我想不用再提,之前也已經有許多具有法學素養的版友批判過了。我想
說的是,執政黨在覆議失敗後,就循司法途徑尋求釋憲以及急速處分;大
法官也受理釋憲申請,以及對急速處分缺乏法源表示意見了。執政黨跟大
法官的行為都沒有超出他們的職權範圍。相反地,我只看到在野黨拼命說
對方違憲,卻不尋求司法途徑解決,還一面放話說,法院都是執政黨開的
、大法官都是執政黨養的。
簡直跟無理取鬧的小孩子一樣。
另一種讓人搖頭嘆氣的想法是,執政黨中有些人把這件事情當作一個利多
來看待。反正讓他們亂搞,年底選舉我們穩贏的。在這樣的想法中,「人
權治國」的理念、法治國的原則也好像都變成一種工具性的東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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