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fred (Keine Ahnung)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搞臭法律
時間Thu Sep 16 18:15:51 2004
※ 引述《ghq (只上網不讀書的裝懂魔人)》之銘言:
: 另一種讓人搖頭嘆氣的想法是,執政黨中有些人把這件事情當作一個利多
: 來看待。反正讓他們亂搞,年底選舉我們穩贏的。在這樣的想法中,「人
: 權治國」的理念、法治國的原則也好像都變成一種工具性的東西了。
題外話,我是真的很想看到像沈默的艦隊裡面的那種國會大選出現在台灣,
可惜修憲把正常內閣制的解散國會機制給修掉了……
老實講,事情搞到每次都非得靠大法官來解決是非常不好的事情,
對於深化民主思維一點幫助也沒有,
只會讓大法官在政黨惡鬥中一次次的磨掉本來有的公正中立形象。
本來這種政治問題應該由政治人物在憲法架構下依民主政治的原有程序來解決,
最好是不要動用到司法權。讓司法權常常被迫介入的結果,
就是連司法院長寫個信請立法院在立法的時候稍微考量一下司法獨立的問題,
(其實這已經很可悲了,
我國的憲法機關居然不理解自己在作憲法行為的時候應該要遵守憲法既定的價值,
還需要別人提醒!!!)
都可以被說成是干涉立院內政,我們的政治思維裡面已經完完全全失去理性的層面了。
這是嚴重的危機。
而這個危機,不只是有在政客對政客的層面上,
一般人民在「進行一個投票的動作」的時候,
也沒有好好運用理性的思維來思考是非。
我們的選民真的對任何一個統獨以外的議題認真的思考過嗎?
總統制在台灣變成四年選一個英雄,才剛選完就開始想下一次的選舉,
難得一次讓大家動動腦袋的機會就這樣一次次的流失。
而議題導向的解散國會在現在的憲法機制裡面又不可能。
(其實上次核四案是個不錯的機會,可惜沒有任何一個政治人物敢這樣做,
沒有任何一個立委敢提不信任案,連想都不敢想。)
憲法不改我們的政治會很難停止內耗。
至於什麼急速處分的那種嘴砲就不必多說了,沒有規定的東西就是沒有,
即使政黨、政治人物搞不清楚狀況,即使立法院、行政體系以法律為工具惡鬥,
到目前為止我們還可以期待司法機關不會做出超越法律的事情出來,
只是,如果繼續這樣下去,我們還可以樂觀到什麼時候也很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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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urdette:解散國會機制目前還有吧 210.71.199.222 09/16
推 Richthofen:立院不倒閣要怎麼解散國會? 61.56.183.92 09/16
推 burdette:你說的應該是總統主動解散國會權 210.71.199.222 09/16
→ burdette:不過陳水扁說他想放棄這個權力 210.71.199.222 09/16
→ burdette:來交換國會的倒閣權 210.71.199.222 09/16
→ burdette:果真如此,就等於向總統制跨了一大部 210.71.199.222 09/16
推 burdette:請問A大是支持總統制還是內閣制 210.71.199.222 09/16
推 TMWSTW:咦?那不是剛選上時發動的嗎? 140.112.214.136 09/16
→ TMWSTW:關現在什麼事? 140.112.214.136 09/16
→ TMWSTW:還是我弄錯你說的東西了? 140.112.214.136 09/16
推 TMWSTW:臺灣目前總統有辦法主動解散國會嗎? 140.112.214.136 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