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rxs:yaya 140.112.211.168 09/19
就是有人沒道理說不過人家,
絞盡腦汁搜索枯腸還是無力反駁,
但是又很不甘心或有其他原因,
於是就亂扯一通,最後加一句「不屑回應」、「不願回應」就跑了。
重點完全不在他怎麼說,因為充其量都只是胡扯;
重點在最後四個字,這樣他才能稍稍地保有自尊。
可憐可憐他吧。
所以遇到這種的,也不用多作解釋,要不然只是白累了自己。
政治本來台面上台面下就總不是乾淨的,大家就各憑本事。
但是民主政治之所以與獨裁政治暴君政治不同,
在於有一條不能跨越的法治界線,
而現在,由這部法律以及這連串泛藍在國外告洋狀偽造事實等
作為,很顯然他們已經大大地跨越了,
而且他們還站在線外,
回頭來嘲笑守著界線不敢跨越的我們。
真是悲哀,台灣有這樣的政黨這樣的人。
也許是他們看自己已經慢慢沒亡,
沒有回天的希望,
於是也不甘心地使盡全力拉國家陪葬。
雖然善惡有報,未有不報者,
但我仍希望公正報應快一點來到。
※ 引述《Alfred (Keine Ahnung)》之銘言:
: 閣下的中文很難理解,我本來想幫大家整理一下,
: 但是實在太難了,我放棄。僅提出一些你自我矛盾的地方。
: 一、照閣下的文脈,強調成文憲法、剛性憲法的意思似乎是想要告訴大家,
: 在我國要判斷法律是否違憲,必須要嚴格依照憲法的條文文義來解釋。
: 二、但閣下又同時提出所謂「憲法精神」才是正確且惟一的判斷標準,
: 雖然閣下並沒有講清楚憲法精神指的是什麼,不過最符合閣下理念的應該是
: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吧。
: 三、但是上述兩點顯然自相矛盾,我國憲法條文文義導不出閣下所講的憲法精神。
: : 那是我個人的觀感。對大家的意義而言,結論在於兩部成文法典中,唯有當其條
: : 文正面或是背後的意涵可能相互衝突或抵觸時,方可確立一部成文憲法的憲政體制
: : 下,確實有違憲之可能或爭議。你找的著憲法中的任一條文的所有衍生意義符合真
: : 調會任一條文違憲的質疑處嗎?
: : 大體上只要沒有違憲,其法律效力在一般法律或是命令之上,都只是民意共識的
: : 問題。
: 這一段真的完全看不懂,你到底在講什麼?你看得懂自己的句子嗎?
: 真調會條例中的真調會體系定位不明且不受任何機關的節制,
: 第十三條違背審判獨立之原則,整個法律破壞權力分立制衡,
: 排除刑事訴訟法及其他法律的適用將造成侵害人民基本權的後果,
: 這些怎麼沒有違憲質疑或爭議處?
: 還是閣下要說權力分立制衡跟人民基本權保障不是憲法條文背後的意涵?
: 附帶一提,法律效力的有無跟民意共識一點關係也沒有,
: 那個東西是看形式而不看實質的。不過這對你來說太難了,不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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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 神,
其次,要愛人如己。
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可十二:30-31)
喔喔喔,一切都是因為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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