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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fred (Keine Ahnung)》之銘言: : 不是我要說你,人家寫了一大堆具體的分析, : 你用不知所云的「憲法精神」就想把真調會條例掩護過去。 : 喝!沒那麼容易!!! : ※ 引述《sampt (愛唱反調曲高和寡!)》之銘言: : : 在下雖然沒有正式法學背景,卻有切實修過本國憲法的共同科目。 : : 我以為意欲判斷一項政策或是一門機關的提出和成立,是否涉及違憲的事實, : : 最正確的觀點在於立憲的本質和意涵。 : : 本國憲法仿照美國和德國的威瑪憲法的成文憲法、剛性憲法、……等性質。 : : 所以有其條文上的嚴謹性。若要判定違憲與否,理當只能從其字面前或後的的積 : : 極和消極的可能意涵去解釋和申論。譬如說憲法保障人民的言論、講學、出版和 : : 著作權。一般人都僅僅解釋為不可盜版或抄襲他人的原創性創作品。其實那只是 : : 消極方面的意涵,其積極處在於絕對的尊重個人創作的意願和自由,也就是個人 : : 的創作或是思考的空間,擁有百分百的神聖不可侵犯的地位。凡是設法干預或是 : : 刻意介入其中者,均屬於可能違反憲法條文的議論範疇。 : 成文憲法跟剛性憲法的分類意義請閣下再回去讀讀法緒。 成文憲法是依據憲法本身的形式來區分。也就是條列式或是經驗式(仿英內閣制) 的差異。而剛性憲法則是依修改憲法的難易度做區分。所以柔性憲法較容易透過修憲 程序進行修正或刪改。否則我國憲法也不會有今日備受矚目的制憲或是修憲等的爭議。 : 還有,一般提到著作權,尤其是講到「盜版」的時候,是在講著作「財產」權, : 跟言論、講學、出版自由的保障關係不大, : 你講的根本沒有講到表意自由的核心價值。 我上述的積極面難道不夠強調自由權百分之百受到憲法保障的意義嗎? : 更何況,既然自稱上過憲法共同科目,至少應該知道什麼叫做「基本權的衝突」吧? : : 就憲法地位而言,一般國家共識以為其在法律和命令之上。根本大法同時是至 : : 高無上的準則。是以要求極嚴苛,卻也不得錯殺無辜。余以為其判斷準則即是立 : : 憲精神,而非空口白話的憲法精義(?)。然而,真調會的成立是民意所期待的 : : 一個超乎政黨,五權相互分立和制衡的機構之外的一個非常時期,非常功能的獨 : : 立機關。其功效在於追究三一九槍擊事件的真面目,必然涉及當今總統本身的職 : : 能和權限。是以更要在不受五院管轄範圍之下,獲得足以和最高位階相與抗衡的 : : 職權。然而在凝聚民意潮流的共識後,可因應時下的非常需求,成立一個不與當 : : 今憲政體制相互衝突的,地位可能在於任何制衡機關之上的,效力大於日前所制 : : 訂的六法條文之外的一個非常時期的特殊機構。 : 空口白話的是閣下的立憲精神吧? : 其實講了半天,我們還是不知道閣下講的立憲精神是什麼, : 只看到一堆「非常時期」、「非常功能」、「非常需求」, : 這應該是惡名昭彰的「臨時條款」的精神吧? : 就算是臨時條款,也是憲法層級的東西,現在拿個法律就想要超越憲法, : 你真的有好好上過憲法課嗎?你的老師是誰? : 憲法是常態性的根本大法,其基本精神在現代國家就只有兩項, : 一為保障人民基本權,二為政府權力的分立與相互制衡, : 所以任何一本有點水準的憲法教科書都是分成這兩大部門來寫, : 有上過共同科目的憲法會不知道這個? : : 所以說,我的結論是,真相調查委員會可以被批評為一個「搞臭」法律的變態 : : 機構,或是藐視既有法律條文的突發異想。卻難以認定其有否違憲之事實。終究 : : 所有制訂法律的原意皆在於「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那就不錯的了! : 前提不對,結論當然就錯。沒什麼好說的。 那是我個人的觀感。對大家的意義而言,結論在於兩部成文法典中,唯有當其條 文正面或是背後的意涵可能相互衝突或抵觸時,方可確立一部成文憲法的憲政體制 下,確實有違憲之可能或爭議。你找的著憲法中的任一條文的所有衍生意義符合真 調會任一條文違憲的質疑處嗎? 大體上只要沒有違憲,其法律效力在一般法律或是命令之上,都只是民意共識的 問題。 -- 生存在精神世界之中 擁有至高無上的 精神至尊 睥睨一切世間人類的自尊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0.199 ※ 編輯: sampt 來自: 140.112.250.199 (09/18 12:33)
ghq:太深奧了…我資質魯鈍,還真看不懂 221.169.3.137 09/18
kforset:只抄書本是不行的,憲法要融會貫通才行啊 140.123.193.149 09/18
JeffyLiaw:我也看不懂 @@ 211.74.222.77 09/18
dippper:他已經盡力了...雖然我也看不懂 210.64.71.5 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