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pt (愛唱反調曲高和寡!)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轉錄] 真調會違憲
時間Sat Sep 18 15:22:06 2004
※ 引述《kforset (去你的國民黨法西斯)》之銘言:
: 憲法的體系,有以條文為基礎的結構,也有以條文的體系
: 背後的思想建構的內在體系,這個體系就是憲法原則。
: 無論是條文、跟憲法原則都是法源,都是法律不能違背的。
: 差別在於,所有的憲法上原則,都必須在憲法條文中找尋到依據,
: 無論依據為何,大法官根據憲法第八條、第十六條、甚至第二十三條
: 已經推導出正當法律程序為我國憲法上的原則,
: 真調條例是賦予真調會委員行使刑事案件調查權的法律依據,
: 然而,對於這項權力的行使,竟然明文排除刑事訴訟法的適用,
: 是排除哪些條文?全部排除?一部排除?然而哪些被排除了?
: 完全是不清不處的!!
: 光是這樣,就至少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
: 更別說通不通得過比例原則的審查。
: 我甚至也認為真調條例根本違背憲法對國家機關組織權建置
: 的原則。立法院只以法律就創設出五權以外的國家權力機關,
: 又不是在緊急命令的特別體制下創設該機關,根本違反憲法
: 對國家機關組織的設立原則。更別說進一步在實體上有違背
: 權力分立原則的可能!!!!!!!
: 真調條例真的是一部罄竹難書的惡法!可惡到了極點!
: 對於這樣一部沒有程序規範的法律,你認為他合憲的基礎在哪裡!?
: 那些認為合憲的人,良心合在!?
一個位高權重的總統擅自動用公投法,以及啟用國安機制。
相較於一堆民意代表,因黨派意見的分歧,通過一個不受制衡的權力機構。
何者罪大惡極,窮凶極惡,乖悖流離,不可容赦?
--
論語精選:
子曰:「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
歸仁焉!」
XX問曰:「鄉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
「鄉人皆惡之,何如?」子曰:「未可也!」
「不如
鄉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惡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0.199
推 kforset:真調會的火你滅不了,想要放公投法的火? 140.123.193.149 09/18
推 kforset:我真的想聽聽你如何對各種違憲的質疑 140.123.193.149 09/18
→ kforset:提出具有說服力的合憲理由 140.123.193.149 09/18
推 dippper:泛藍罵人的技術讓人嘆為觀止 210.64.71.5 09/18
推 lostmind:即使如此,也無法漂白藍調會~ 210.64.255.98 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