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的確,我是抓著”恐怖平衡”四個字不放,
因為,他是我國憲法明定的”最高行政機關首長”提出的論調,
而這四個字,也的確讓我耿耿於懷~嚇到我了.......
行政首長,而且是必須對自己政策負責的執行者,
提出這個戰略結構,不代表著戰略願景的轉化嗎?
基於這個邏輯,才會有對於這個軍購案正確性上的質疑。
更何況,我也相信目前的戰略基調有必須改變的必要性~
90年代的戰略規劃,與2000年以後的戰略規劃,必然要有所不同。
光是近年大陸的經濟成長,軍事力提升,執政輪替....
軍購案的內容,我知道的如下:
愛國者三型飛彈系統、柴電潛艦、反潛機等三種。
依據採購的內容,的確沒有違反”有效赫阻,防衛固守”這個戰略基調。
也因此,我覺得政府應該對於施政的願景提出完整的規劃。
另外,我想知道的是,政府的戰略願景,
是否符合全體台灣社會的最大利益。
在願景確立後,才有評估各項投資的立足點。
而這些資源的投入,是不是有更合理的分配,
而並非急就章的舉債6108億與後續可能產生的其他費用,
來滿足應該修正的戰略基調。
究竟是總統府了解國防需求,還是行政院?
總統府的否認,代表著戰略基調沒有轉變?
我同意我國在國防設備的採購上有極大的困難,
而相對政府卻在政策的推行上,具有高度的矛盾,
提升國防武力,卻沒有相對配合的經濟與外交作為,
難道在不同機能上的政策是相互衝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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