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省長任內向台銀舉債八千七百億元,有必要說清楚講明白!
如此鉅款來自人民血汗錢,用到那裡?
有無經過省議會審查通過?有無流弊?
均應調查清楚
[ 2003/12/25, 台灣日報社論 ]
曾任台灣銀行稽核室主任,現任證交所副總經理的詹彩虹,
日昨接受電視新聞節目訪問時指出,
相對於李登輝、連戰在省主席任內,
頂多向台銀舉債幾百億元,而且都是「有借有還」的情形,
宋楚瑜省長任內幾年,
省政府就向下屬機關的台銀借支8千7百多億元,
導致一向資金充裕的台銀,
都得向中央銀行融通,
才可能保持該有的資金水位,
最後這筆債務都是由財政部概括承受。
詹彩虹舉發的內幕,令人震驚,
可是宋楚瑜的反應卻極冷淡低調,令人納悶,
僅由親民黨發言人黃義交對外表示,
這種指控「胡說八道」,因此不予回應。
宋楚瑜在省長任內債台高舉,
得到「散財童子」的封號,
只是肥了「宋楚瑜光環」,
卻瘦了省屬行庫,
最後吃虧受害的是社會大眾,
包括行政院、監察院等有關單位允應主動展開調查,以使真相大白。
宋楚瑜的興票案尚未終結,
社會每每以「A錢」來指控他在興票案中的角色,
興票案隨後又爆發宋楚瑜沒有繳稅的案外案,
至今餘波盪漾,
如今又再傳出向台銀舉債8千7百多億元事件,
不禁令社會大眾納悶,
為何宋楚瑜始終與金錢弊案「有緣」?
數不清理還亂,使人如墜重重迷霧中。
台銀的這筆爛帳,
最後是由財政部概括承受,
等於是政府幫宋楚瑜收拾爛攤子,
惟其結果卻是由全民共同承擔。
宋楚瑜在省主席、省長任內向台銀借支的作法,
確實多有違法亂紀的可議之處;
省政府是台銀的上級機關,
宋楚瑜卻把台銀視為省府團隊的私有行庫,
淪為省府的資金調度站,
經常性地向台銀超額借支,
已經明顯違反預算法。
依據詹彩虹的說法,省府在台銀的支票,
應該是戶頭先有錢才可以開,
而且也應該有些限度,
不過,省政府因為是台銀的上級機關,
都是支票先開了以後,事後才補辦程序的。
台銀高層人士昨天也證實詹彩虹的說法,
在宋楚瑜擔任省長任內,曾向台銀高額透支,
並在民國86年間,一度造成台銀的庫銀枯竭,
流動性資金未能達到央行所要求的7%的法定水準,
迫不得已只好向央行融通;
曾任省議員的民進黨立委郭俊銘也證實,
這些事屬於較機密的財政範疇,
因此當時的省議員無從監督,
一直到最後一個會期才發現這個事實。
由此可見,
宋楚瑜的省府團隊向台銀鉅額借支的內幕重重;
這些錢既然沒有經過省議會的審查通過,
是以箇中的借支程序是否完備?
是否宋楚瑜一個人批了就算數?
錢到底花到那裡去?
有沒有像興票案一樣,流入宋楚瑜的家人或人頭戶頭?
都有必要調查清楚,
而對如此明顯便宜行事、迴避監督的問題,
宋楚瑜及親民黨都有必要講明白。
我們以為,宋楚瑜在省長任內獨攬權柄、缺乏法治觀念,已在台銀事件當中顯露無遺;
一個心中沒有法律的政治人物,
才會便宜行事,
把明顯違反預算法的行徑,
視為理所當然,
並且將台銀視為私有行庫,
這種心態又何異於威權政治的復辟?
更是「國庫通黨庫」、「黨庫通私庫」的翻版,
宋楚瑜一再捲入金錢弊案,
不但他有責任解釋清楚,
國親聯盟也應有所回應,
以向國人做出明確交代。
宋楚瑜的省府團隊向台銀鉅額借支的款項數倍於興票案的金額,
且還有借不還,
此舉不啻解開了國人的多年疑惑,
原來宋楚瑜是以右手借、左手送的手法而收買人心,
故有「要五毛給一塊」的「散財童子」之稱,
孰不知這是為了個人的政治野心,慷他人之大慨,
雖然博得「及時雨」、「大善人」的美譽,卻令國庫債台高築。
進言之,宋楚瑜在省長任內,累積雄厚的人脈、金脈,
成為他問鼎2000年總統大選的本錢,
可是他更上層樓之路,卻是由人民的納稅錢舖造而成的,
短視近利的地方派系,不明就裡,
誤以為宋楚瑜慨施金錢之舉是「有情有義」的表現、「親民愛民」的作風,
因而群起支持,為他造勢,使得宋楚瑜在短短幾年之內就累積了超高人氣。
現在看來,宋楚瑜的花錢養派系的作法,浮華不實,
正是惡質中國宮廷鬥爭政治文化的展現;
他迷信「金錢萬能論」,才會當「散財童子」,
他對中國「諸侯政治」知之甚詳,
才會想以地方派系包圍中央,逼迫中央官員表態、唯宋是尊,
原來他的「武器」是來自於國庫的人民血汗錢;
行政院、監察院應該積極展開調查,
徹底了解宋楚瑜的省府團隊向台銀鉅額借支,
箇中是否涉及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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