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黨部用地-國民黨「賤賣」國土的「傑作」
⊙張政雄
國庫通黨庫,半賣半送。
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大樓是坐落在台北市中正段三小段一○四地號土地上,
面積6021平方公尺(即一八二一坪),
該地之公告現值民國七十八年至七十九年六月三十日為每平方公尺新台幣(下同)
五萬一千七百七十元(即每坪十七萬多元),
七十九年七月一日起即調高為每平方公尺十萬零四千四百元
(即每坪三十四萬五千多元),
漲價一倍多,調幅甚大。
但每年公告現值之調整若干,
早在公告一個月前即得預先查知,
這是地政界眾所周知的事實。
換句話說,
國有地若「選擇」在每年六月間辦理讓售,
不得不讓人懷疑這是在規避以較高的新地價出售而「圖利」申購人。
本件國土令人嘖嘖稱奇的是,
其讓售予國民黨之時點正巧是七十九年六月三十日即調高一倍地價前之最後一天,
售價係按公告現值加兩成計算即每坪二十萬五千多元。
倘隔一天後才讓售,售價每坪即應為四十一萬四千多元,
一八二一坪差額即達三億七千三百九十七萬多元
(若以市價計算,則利差將達卅億元,應不離譜),
一天之隔造成國庫損失慘重,事關重大,買賣雙方不可能不知。
當時買方國民黨的秘書長為宋楚瑜,賣方上司之財政部部長為王建?,均為國民黨要員,
卻刻意趕在公告現值大幅調漲前一天訂約讓售,
利用這關鍵的時間差造成半賣半送的結果。
依照官價計算,這其間究竟有無利益輸送三億七千多萬元、國庫通黨庫,
雙方有必要予以澄清,以免誤解。
霸佔公地。
本件土地原為東門段一地號,
前半部即西面為廣場及每層約一百八十坪的三層樓紅磚建物,
昔日為日本海軍武官府(參見台北城的故事第132頁),
造型美觀,戰後接收登記為國有產權。
許多國人前曾建請將之列為古蹟保護;
後半部即南面,則於民國五十八年由國民黨建有總面積一千五百多坪的四層樓房,
占地為王。
當時國民黨為「太上中央政府」,
舉凡國家重大事項或閣員異動,
均須先經其中常會通過後再移交行政院執行,
黨的行為即準國家行為,
以當時時空背景而論,黨高於國,國產即黨產,
無償占用公地,本是理所當然之事,
雖然事後稱為霸占公地,有些人可能不會贊同。
惟值得探究的是國民黨使用公地建屋以及使用國有三層紅樓達廿年以上,
到底付了幾年的租金,
其是否為了符合承租人申購國有地的規定,
而遲至最後五年才技巧性的支付租金,
將其偽裝為基地承租人,以便賤買國土?
讓售國有準古蹟及其基地,不公不義。
依當時國有土地讓售承租人辦法,
唯有承租國有地者始有權申購;
倘僅承租國有建物,
則尚無一併申購承租建物及其基地的規定,除非公開標售。
詎料國民黨果然是太上中央政府,神通廣大,
竟然可以將準古蹟的三層紅磚樓暨其基地及門前廣場,同時一併申購,
不同凡響的開創新例,國產局內部作業程序之有無瑕疵,
頗堪質疑,惟始終未見國產局公開釐清,以致是非不明。
本事件不僅是國民黨的重大包袱,
也是攸關國產局形象,盼望他們給個交代。
]作者張政雄╱律師、行政院顧問)
自 由 廣 場 (200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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