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iwanpig (台灣人是豬)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反軍購的人居心何在?
時間Sun Jun 20 00:47:20 2004
※ 引述《beckli ()》之銘言:
: 其實關於民用設施及戰時可供及目標的定義是有重複到的,
: 像發電廠交通要衝等就是典型的可合法攻擊的軍民共用目標,
: 而攻擊合法目標時所造成的非戰鬥人員傷亡都是合法的,
: 意思就是說假如阿共ㄚ把核一場夷平,輻射外洩造成的死傷都
: 跟中國無關,而因科技,技術等原因造成誤傷平民也是合法的,
: 例如阿共ㄚ拿卒?(短程彈道飛彈)K陳水扁家,
: 但是飛彈自己偏掉把北一女炸成豬頭,也是合法的,
: 至於敵方的重要經濟中心,如竹科,則是不可攻擊的,
: 但是只要阿共ㄚ能證明竹科有跟台灣的國防工業有一滴滴的關係,那就變成合法的了,
: 簡單來說,假如你家開鋁門窗工廠,基本上是不能被攻擊的,
: 但是要是你幫隔壁兵營的阿兵哥修理鋁門窗,
: 那你家的工廠馬上就變成合法的目標,
: 但是以前流行的大規模城市轟炸,雖然也可以說是瓦解敵人的士氣
: 和減少敵方的潛在作戰兵力,在現代是不合法的,
: 所以,以上海,廣州等大城為目標的恐怖式反擊,是不可以的,
: 但是,正如前面所講的,科技及技術造成的死傷不算在內,
: 所以要是台灣以上海港(合法的軍民共用目標)為目標,
: "不小心"把上海炸掉一半就是合法的了,
: 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在有能力避免平民死傷的情況下刻意選擇
: 能造成大量平民死亡的方式進行攻擊,一樣是不被容許的,
: 但是這個的彈性就很大,基本上只要不作得太誇張就好了。
: 假如台灣用不知道什麼方法把三峽大壩給炸了,
: 讓長江下游恢復康熙時代,是完全合法的,
: 不過像國際公法,戰爭法甚至日內瓦條約,都是給勝方拿來參考用的。
: 不過台灣擁有反制性的攻擊武力是有很大的好處的,
: 但是台灣還是要顧好自己被害者的角色吧,
: 所以像核武那種東西還是不太好。
講一堆
阿台灣是要拿什麼來炸上海三峽阿????
淺水挺噢 還是PC-3???
應該飛彈吧 幫幫忙 一兆軍購是有要買彈道飛彈噢
支持一兆軍購 支持祖國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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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0.192.71
噓 CDRW:狗兒吠 163.25.118.44 06/20
噓 BlueApex:PC-3????? 沒知識也要看電視阿!!!! 140.112.25.150 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