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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李子春違憲違法的召喚總統當證人,是用整個檢調體制 當陪葬,只為了一黨之私。李子春濫用偵查權,「打扁」的目的在為泛藍張目,可 是陳總統將計就計,在李子春搭的舞台上,將了泛藍一軍。陳總統放棄一國之尊, 用「一介平民」的身分應訊,更彰顯了檢調體制的不堪。 對陳總統而言,檢察官發傳票,只有兩個選擇,一是出庭,一是不出庭。 不出庭雖然合憲合法,但是媒體操於泛藍手上,檢察官即使傳喚無門,恐怕也會攪 亂一池春水;陳總統選擇出庭,馬上終結李子春丟出的變化球,將所有的壓力轉到 檢調身上,不能說不是「兩壞」下的較好選擇。 比起李子春的「革命同志」楊大智來,李子春不但技輸一籌,恐怕也智輸 一籌。楊大智在花蓮縣長補選時,利用檢察官的權力為泛藍輔選,至少神氣活現。 選完之後,監察院行文「糾正」楊大智,而所謂「腳踏車賄選案」也獲無罪判決; 花蓮地方法院認為檢調兩者的調查有不符事實的情況,根據各方證據無法證實洪鴻 業有賄選意圖。於此可見楊大智確是違反司法中立,故意入民進黨於罪。 把所謂「頭目津貼」當「政策買票」放在花蓮大選楊大智設下的計策中來 看,李子春不過是「狗尾續貂」,楊大智在玩弄司法時,何其風光,甚而泛藍媒體 以「英雄」視之,輪到李子春「行險僥倖」,司法界甚而泛藍也痛斥之,楊大智吃 肉,李子春想喝湯也不可得。哀哉,子春。 重點是,經過楊大智與李子春的胡整,陳總統降貴紆尊以從,充分暴露檢 調體制的腐肉生蛆,從而為下一步的整頓提供了合理的理由。這何嘗不是楊大智與 李子春作賤司法的意外收穫。 .....2004-01-15【台灣日報】 -- http://www.taiwandaily.com.tw/news.php?news_id=1320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0.5.217
Adonisy:好個媒體操在泛藍手上 推 61.219.220.130 01/15
jimmyduh:乙等不是拿假的啊 推 211.74.76.147 01/15
Adonisy:嗯...台灣日報不知是哪一黨的呢? 推 61.219.220.130 01/15
alianplanet:11 推140.112.211.168 01/15
ginshop:哀哉,金老大 推 218.184.26.144 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