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說像巴基斯坦那一件(這邊抱歉喔~我一直分不清巴基斯坦和巴勒斯坦)
就是在中東的那一個
因為有扒手偷錢後,不知道怎麼追的
後來看到一對要去打球的兄弟
然後就把他們亂棒打死了,哥哥還護著弟弟抱著他弟弟這樣死去了
旁邊雖有警察但也認定那兄弟是兇手。這樣吧?
其實這邊是要注意的就是,我看影片那裏物資好像也不太好
服裝相似度會是差不多的,當然手拿一樣的布袋也會是差不多的
更重要的是當你跳出一個民族的區域來看一民族的人
他們其實長的都是一樣的,分不出來。
在內的話,只能玩玩像明星臉那種遊戲。
所以,會收歸法院判決會是基於這種事情。
不過通常為了方便都會直接這樣講何況檢察官確實需要
在思維上認定有罪才會有動作吧
就像壽險公司一樣
常被無故被業務員敵視一般吧。這方面背後也總是受到趨利的影響
像是業務員為了承攬案件會積極的幫助不太適合的人通過核保
壽險公司其實也不需要那麼多人。
只是台灣人可能喜好大與穩固吧
難怪AIG罵南山偷美國人的錢。
像我託付一生的美國保險公司就只是幾百人內勤
直接收集全球的優質客戶,一起沒事就到他們自家買的
休閒勝地去玩。當然是有點例行,平常還是也是隨意挑地方旅遊交流
像摩洛哥一樣。為何呢?
就是大家沒有出事,也不用付大筆成本給業務員好的通訊處
這樣好的公司
為何要被人說老是要賺錢?
他們拿一點幫我們資產增加的小錢,我想也是我們由衷感謝會做出來的行為吧
※ 引述《CrazyMarc (What The Fuck <WTF>)》之銘言:
: ※ 引述《sealoe (不買美債=人權倒退XD)》之銘言:
: : 獨立? 台灣的法官狗屁倒灶 當然 可能是我不太懂法律 法律也和一般人的想法差距甚遠有關
: : 舉個例 白玫瑰運動 法院不是窮人來的地方 在KTV強姦無罪之類
: : 司法不應該獨立 應該受到社會公評 每年都該把法官列出來 把期審判的罪和判決寫出來
: : 然後給社會投票 讓那些不適任的法官滾蛋 豈可獨立
: 針對這一部分
: 性侵害案件在實務上面臨的問題是證據難以取得
: 輿論經常出現的「XXX居然無罪」這樣的用語其實有疑問:
: 1.你怎麼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 2.你怎麼知道被告在事實經過當下腦子裡有認知也有意欲?(猥褻案)
: 以上,在法庭裡都是用證據構築出事實
: 在看媒體播報新聞時
: 請把「故事」先全部排除,把證據擺出來
: 看看證據是不是能推出事實
: 現在的媒體,就有如上帝一般
: 事實是如何,都是上帝給定的(就像國考題目給的神的事實一樣)
: 媒體陳述了一個故事,也不用列出證據清單
: 然後閱聽者就自然接受媒體提供的資訊
: 恐龍法官再怎麼恐龍,至少還自知沒有天眼通、他心通、漏盡通
: 腦補法官可就很可怕,會搞出一堆江國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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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9.14.17.86
※ 編輯: zbuda 來自: 119.14.17.86 (11/01 20:14)
※ 編輯: zbuda 來自: 119.14.17.86 (11/01 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