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第二次回應
: 首先就對於文章內不當字句的容忍度的問題作回答:
: 被您所引用的兩篇在我看來只是在一般的討論中夾雜一句可能犯規的言詞
: 這種東西我可能抓可能不抓
: 取決於發類似水準言論的次數,是否是新朋友,雙方的前後文,整篇的態度...等等等
: 也曾對這類言論表達過自己的立場:
: 這東西在我看來算是灰色地帶,自己懂得收斂我就不會抓得太緊
: 但是當我覺得過火而發警告了...不聽勸的人就只能自認倒楣
: (近來有個三月水桶的例子,各位可以拿來參考)
: 對方暫時沒被抓的原因是因為我覺得整篇大體還ok,就是那一兩句不妥
: 如果就此打住我就沒必要太過要求
: 而您之前被我勸告的原因是您最近在討論時至少三次連發數篇用詞稍微激動的文章
: 且被點出來的那一篇特別明顯,更別說您被我刪除的指人放x的那篇
: 所以我認為該提醒您了
被刪文我不會覺得怎樣
但是你有沒有想過
放x可能是指放話放炮...
在你的自我判斷下是否會出差錯
這樣怎樣的人po放x可以不被刪怎樣的人po放x會被刪
只依照版主的判斷是否缺了一種制度
當然你治版至今一直盡量保持中立
但是建立一個健全的版規是否來的更妥
: 接著將您依樣畫葫蘆式的造句與對方的原句放在一起
: 您 對方
: 李xx的老二通死肥豬的陰道 黨庫通宋**的內褲
: 李瘋癲這鱉仔醜事說3年也說不完 老蔣這鱉仔醜事說3年也說不完
: 參考全文後可將對方的第一句解讀為黨庫為宋性政治人物私人所把持的說法,略嫌不雅
: 但您的第一句呢???不論在哪個版這種言詞都一定犯規
: 以第二句而言對方的鱉仔二字可能會刺激到蔣介石的支持者,用太多次我一定會要他避免
: 您的第二句...光是幫政治人物改名這一點就犯版規了
不接受,請問版主李瘋癲代表誰
老實說我自己都不知道李瘋癲是誰
你怎麼能夠判我幫人改名
當然版主你可以說大家心知肚明
但是又回到一開始
版上灰色地帶的判斷
一直以版主的感覺來處理
過去版主雖然盡量保持著中立
但是就這邊版主你自認中立的情況下
是否不見得中立
版主是否應該定立更清楚的版規以法治版而非以人治版
另外請問版主
老蔣是否指蔣中正?這是否已經是大家的共識?
直接指人指政治人物說對方鱉仔醜事說3年也說不完
這只是用太多要她避免?
: 而我個人還要補充一點:我對依樣畫葫蘆的犯規者一向抓很兇
: 對先犯規或是找到漏洞鑽的版友我可能會想想對方是否故意或是自己的規定是否疏失
: 不過我一向對於依樣畫葫蘆的不大客氣...
: 從您依樣畫葫蘆所產生的產品看來就可以告訴大家為何我對這種行為會很不友善了
我的例子就叫是要顯現靠人治版的缺陷
平平都是同樣類型的話
靠著版主的意識來決定這句話是否可以存留
這樣妥當嗎
當版主自認公正'對依樣畫葫蘆的犯規者一向抓很兇'
正表示了版主存在兩種標準
當a說了一句不妥的話
b也跟著說一樣類似的話
結果判b有罪判a無罪
這樣的處理是否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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