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國佐不辱命
學者常說我的散文多為我詩藝的延伸,卻較少論析我散文的諧謔傾向。一九
九二年廣西的灕江出版社,推出了一本專書,名為《余光中幽默散文賞析》,選
晉師從齊師,入自丘輿,擊馬陘。齊侯使賓媚人賂以紀甗、玉磬與地。「不
可,則聽客之所為。」
賓媚人致賂,晉人不可,曰:「必以蕭同叔子為質,而使齊之封內盡東其畝。」
對曰:「蕭同叔子非他,寡君之母也。若以匹敵,則亦晉君之母也。吾子布
大命於諸侯,而曰必質其母以為信,其若王命何?且是以不孝令也。《詩》曰:
『孝子不匱,永錫爾類。』若以不孝令於諸侯,其無乃非德類也乎?
「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詩》曰:『我疆我理,南東其畝
。』今吾子疆理諸侯,而曰『盡東其畝』而已!唯吾子戎車是利,無顧土宜,其
無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反先王則不義,何以為盟主?
「其晉實有闕!四王之王也,樹德而濟同欲焉;五伯之霸也,勤而撫之,以
役王命。今吾子求合諸侯,以逞無疆之欲!《詩》曰:『布政優優,百祿是遒。
』子實不優而棄百祿,諸侯何害焉?
「不然,寡君之命使臣,則有辭矣,曰:『子以君師辱於敝邑,不腆敝賦,
以犒從者,畏君之震,師徒橈敗。吾子惠徼齊國之福,不泯其社稷,使繼舊好,
唯是先君之敝器、土地不敢愛。子又不許,請收合餘燼,背城借一。敝邑之幸,
亦云從也;況其不幸,敢不唯命之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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