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awakiba: 終於啊… 辛苦版主了 05/10 23:38
https://www.ptt.cc/bbs/prozac/M.1327061340.A.CCB.html
https://www.ptt.cc/bbs/prozac/M.1415118199.A.96B.html
永久水桶後,依照板規第十條規定,
若用其他分身於Prozac板發言,
比照本尊永久水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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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板規及相關罰則如下:
【prozac板板規4.0版】 本規從2015/3/31起生效,不溯及既往。請板友配合。
第七條 考量板友對噓文觀感普遍不佳,且易引起紛爭,本板關閉噓文功能。
故嚴禁變相諷刺式的惡意發文、推文,違者視情節輕重依板規懲處,
範圍包含在內文或推文人身攻擊、謾罵、挑釁、嘲諷、歧視等。
第十條 本板經板主公告水桶後之使用者,無權以任何形式於憂鬱板發表任何言論,
(對於形式的解說包括:請人代po、轉錄、另行申請分身ID等等行為。)
若板主群或板友發現被水桶者於水桶期間以任何形式於憂鬱板發文,
則原ID水桶刑期加倍,且代po/代轉者處以相同刑期、分身id處以永久水桶。
若因浮動ip造成無法判定該id是否為分身id者,該id暫處水桶,
由ptt站方判定是否為多重(分身)ID再解除水桶並依照憂鬱板板規處理。
【發文與推文罰則】 注意!任何使用者凡進入本板即默認您了解本板板規與罰則。
第四條 本板對人身攻擊定義,不論是主動攻擊他人或因對他人言論不滿而回擊者,
只要構成人身攻擊之事實,即視為違規,依程度輕重照板規懲處。
此外,意見不合與人身攻擊間有很大的落差,
請發文推文者勿因他人持反對意見,就任意指責對方人身攻擊,
如經板主認定檢舉人有濫訴之嫌,得以不回應其檢舉。
《違法程度之人身攻擊》
認定標準為:可能觸犯刑法公然侮辱罪,含三字經、不雅形容詞等用詞。
例:「幹」、「醜」、「賤」、「智障」、「白痴」、「腦殘」、「丁丁」等。
公然侮辱罪需針對特定人士辱罵才能成立,用以上詞彙評論事件,
或是該文章、推文中無法推斷出發表者有針對特定人物,不構成公然侮辱罪。
但若有符合上述普通、惡意的人身攻擊標準,仍比照板規處理。
違法人身攻擊文劣退並水桶一個月;於推文中違法人身攻擊者水桶一個月。
其後發文或推文仍未改善者劣退水桶三個月。三犯永久水桶。
(對公然侮辱罪之定義及提告等相關疑問,因非本版業務,故請另洽Law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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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桶時間自本公告發表後起計。
以上公告直接轉寄給使用者站內信箱作為水桶通知信,
公告及原文已收於精華區 z-18-板主工作室 以便sysop以後查驗。
Prozac板 板主 be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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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lease see the end of me ☆ Please see the end of me │
│ Please see the end of me ☆ Please see the end of me │
│ ☆ │
│ Please see and kill me, please ☆ Please see and kiss me, plea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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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152.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rozac/M.1431272058.A.1C9.html
續前篇公告內容
板主沒看清楚第一次違規紀錄發生於2012年,
把時間誤看為2011板規3.0板正式實施前,
因此前篇僅判水桶三個月,
經板友來信詢問,viable推文違規已累計三次:
第一次為2012/01/20,joycelove板主判定為惡意人身攻擊並水桶,
第二次為2014/11/05,belt板主判定為惡意人身攻擊並水桶,
第三次為2015/05/08,belt板主判定為違法人身攻擊。
故依板規,改判永久水桶。
前兩次惡意人身攻擊之公告請參考以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