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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使用者 haharabbit(亮兒) 於2012/02/15於 #1FEqb9JY 的推文瀕臨違反憂鬱板板規規定 由於此事端已造成3位以上板友寫信來給板主檢舉或表示受到影響,故按照本板板規, 警告使用者haharabbit注意本板有關私人糾紛及人身攻擊之板規。 【prozac板板規3.0版】 本板規從公告日起生效,且不溯及既往。請板友多多配合。 第十一條 因本版性質較為特殊,定位並非單純之討論版,      若有文章內容造成大量板友之不悅,甚至影響到版友情緒或加重病情,      板主群將視情況嚴重程度,視為鬧板文另以專案處理。 【prozac板板規3.0版】 本板規從公告日起生效,且不溯及既往。請板友多多配合。 第七條 考量板友對噓文觀感普遍不佳,且易引起紛爭,本板關閉噓文功能。     故嚴禁變相諷刺式的惡意發文與推文,違者視情節輕重,依板規罰則懲處,     其範圍包含在內文或推文中人身攻擊、謾罵、挑釁、打廣告、嘲諷、歧視等。 【發文與推文罰則】 注意!進入本板即默認您了解本板板規與罰則。 第四條 本板對人身攻擊定義,不論是主動攻擊他人或因對他人言論不滿而回擊者,     只要構成人身攻擊之事實,即視為違規,依程度輕重照板規懲處。    《普通程度之人身攻擊》     認定標準為:該字詞足以引起本板板友普遍性之不悅,並達到動怒的程度。     例:「你根本不是憂鬱症吧!」、「會生病是你活該」等     普通人身攻擊文劣退處理,並水桶一週;於推文中普通人身攻擊者水桶一週。 【prozac板板規3.0版補完】 本補完板規從公告日起生效,且必然會在4.0編修時補上 補完第二條 由於站規規定板主不得介入私人糾紛, 但本板的主調性為憂鬱症及精神相關疾病探討之板面並提供板友交流之用, 考量到所有使用者在本板所發表的任何文章都有可能左右板友們的情緒, 故特別制訂此私人糾紛條款,以維持板面正常運作。 另不論糾紛文是否已在板主發現並處置前刪除,只要構成私人糾紛之事實, 且憂鬱板主群在憂鬱板板面上或Magical Index(資源回收桶)中發現, 即視為違規,依糾紛的影響程度及廣泛度照板規懲處。 《私人糾紛排外條款》 1.私人糾紛之當事人於板面上發文或推文, 但引起糾紛者尚能維持理性和平之討論,未發生違反板規情事。 2.該糾紛雖已有其它非當事人加入討論,但參與者僅是提出解決糾紛之建議,  並未進一步擴大糾紛,討論串中也未出現違規情結者。 《憂鬱板內之私人糾紛》 板內糾紛之當事人於憂鬱板上發文或推文,且引起糾紛之雙方或多方,  已在發文或推文中,出現人身攻擊、謾罵、挑釁、嘲諷、歧視等文字, 板內糾紛文劣退處理並水桶一週;於推文中引發或回覆糾紛者水桶二週。     其後發文仍未改善者,再劣退並水桶一個月;推文仍未改善者,水桶二個月。     水桶後發文依然如故者水桶永久水桶、推文累犯超過一次者永久水桶。 補完第三條 本板3.0版版規第四條人身攻擊之責罰時間稍做變動, 原本是發文者處以劣文+水桶期限,推文者處以與原發文之同等水桶期限。 未免有蓄意利用此規定者僅在推文中做出人身攻擊用以規避劣文之懲罰, 所有人身攻擊推文責罰時間均加倍處置之,以示對發文者之公平。 且另為顧慮以多重(分身)ID持有者蓄意鑽取本規定漏洞, 只要使用多重(分身)ID發表人身攻擊型文,經站務相關方面查證後, 不論人身攻擊文造成的程度輕重,該使用者及其多重(分身)ID均永久水桶。 若因浮動ip造成無法判定該id是否為分身id者,該id暫處水桶, 且待板主群於群組板申請多重(分身)ID移送ID_Multi後, 由ptt站方判定是否為多重(分身)ID再解除水桶並依照憂鬱板板規處理。 【違規文章及違規推文說明】 此說明乃為上述罰則所做的細項補充 7、攻擊文:文章內容或推文中公佈私人資料(如姓名、ID等)或各類型人身攻擊等等。       於推文中人身攻擊者,有指名則視為攻擊被指名之對象,       未指名者則視為攻擊該文章作者。 瀕臨違規之證據列舉如下:
haharabbit:請問Ivy大:我對誰人身攻擊?我自己回應我的文章是因為02/15 14:12
haharabbit:我剛才已經打的差不多了,臨時想到再補充而已!02/15 14:14
haharabbit:回ivy大:我跟妳説有不少版友寫信給我説妳令他們很受傷02/15 14:17
haharabbit:請版主看到我這篇文章自行判斷我是否人身攻擊了,又是02/15 14:19
haharabbit:否攻擊到ivy小姐了?02/15 14:20
haharabbit:還有,版主大人,回應之間總是會有時間誤差,我並非要02/15 14:23
haharabbit:攻擊誰。若版主大人認為我行為確實違反版規,我願意02/15 14:24
haharabbit:接受懲罰。02/15 14:24
haharabbit:Ivy小姐,妳攻擊到我了喔。版主有説過很多真實是被會表02/15 14:26
haharabbit:現在臉書上的喔。02/15 14:26
haharabbit:Ivy小姐:在臉書上我必須假裝堅強,才能成為家裡的支柱02/15 14:34
haharabbit:我爸媽每天都看我臉書要是讓他們看到我哭哭啼啼的樣子02/15 14:36
haharabbit:這個家會垮掉02/15 14:36
haharabbit:再回i小姐:版友們寄給我也許是因為他們擔心直接跟你講 02/15 14:37
haharabbit:妳會受傷;而且我沒任何權利po出別人寫給我的信,02/15 14:38
haharabbit:我必須尊重保護他們。02/15 14:39
haharabbit:若版主認為我違反版規,或者需要提出證明,我才願意02/15 14:40
haharabbit:Po出來或者請求證人出面。02/15 14:41
haharabbit:I小姐,我承認一開始是我去關心妳安慰妳的。妳要全部po02/15 14:51
haharabbit:出來我也覺得沒關係。02/15 14:51
由於haharabbit發文僅是抒發情緒, haharabbit雖在推文中與IVY272520產生類似糾紛之疑問, 但以上疑問與糾紛有所差異,故僅判定其舉是在"詢問ivy及板主之意見"。 另haharabbit於本板#1FEsc3fi之文,未指明對象, 對於IVY272520之推文,判定IVY272520乃自動對號入座之舉,故該文亦未違規。 另外由於haharabbit曾在推文中提及:
haharabbit:若版主認為我違反版規,或者需要提出證明,我才願意02/15 14:40
haharabbit:Po出來或者請求證人出面。02/15 14:41
故IVY272520所發之文及其推文, 待haharabbit使用站內信補上相關證據之後,再由板主群權衡如何判決。 以上公告內容直接轉入haharabbit站內信箱作為警告通知信, 警告文公告後將收於精華區z-27-1-13-3-1 haharabbit發表之原文分別收於精華區z-27-1-13-3-2-1 以便sysop以後查驗。 Prozac板 板主 joycelove 瑤 -- 我總在要求著些什麼,但我一點付出都沒有那我能要到嗎? P1 Prozac版 + P2 joycelove版 版主 http://www.wretch.cc/blog/joycelove http://www.facebook.com/yauyau102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13.66.16
lickmebaby:0.0 02/16 15:55
belt:補充說明 IVY272520並非不懲處 而是須等haharabbit提供資訊 02/16 17:36
joycelove:我不是說了 "待haharabbit補上之後再由板主群判決"咩 XD 02/16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