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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V806 (亡命之徒)》之銘言: :      ◎公告 :       ‧即日起禁止發表交易文章,包含賣、徵、交換、轉讓等。 :       ‧發文及推文時請注意語氣及禮貌,維持和平之討論氣氛。 :      ◎說明(針對公告第一點) :       一、鑒於交易文章過多造成板面混亂,近日迭有爭議,經考 :         量各種方案之可執行性、合理性,及本板日後走向,決 :         定全面禁止。 :       二、二手書板之文章格式及標題皆整齊而有固定規範,易於 :         搜尋,有賣、徵、交換書籍及正版函授需求的板友,該 :         板不啻為一更完善的園地,其功能足以覆蓋目前本板所 :         開的方便之門。 :         注:二手書板的位置↓。板友至該板請遵守板規。 :           國家研究院 政治, 文學, 學術 :          BookAndStore 研究 Σ書店書籍研究院 :          barterbooks 書香 ◎二手書板 :       三、設置底推文作為交易訊息的空間:因書籍資訊難以在一 :         行推文內完成,如有推文交錯等情況,反使人眼花繚亂 :         ,亦不利搜尋。既有二手書板可供發表完整文章,則此 :         舉便無必要。 :      ◎罰則(針對公告第一點) :       初犯者砍文。再犯者砍文+劣文。職業賣家永久水桶。 因為我的推文有好幾行,所以把推文的內容重新謄到此篇: 「麻煩看一下7106篇(實在是看不下去了) 連共筆也定了價格出來賣,那個是老師講,旁邊記下來的東西, 著作內容全在老師的口述,這樣子也敢拿出來賣? 標題還「台大共筆」云云...唉 交給保智大隊好了... 是怎樣,台大共筆比較值錢是不是?掛著校名就可以廣告了 自己觸法了都不知道..還拿別人的著作來圖利. 還不只是說禁買賣的廣告而已,而是這種東西能不能賣」 ... 很清楚地,我是針對原來的7106篇的廣告文章。 至於各校法律系如何,影印店如何... 跟我的推文無關。 我看了有人幹醮的文,又說他自己其實也想買, 說實在我笑了一笑,心裡想:「這甚麼跟甚麼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51.172
biderr:違不違法不是你我有資格評論的不是嗎?我只單就事實而言 08/25 17:44
biderr:並沒有幹橋純粹對是不對人提供你另一個角度看法而已非討戰 08/25 17:46
biderr:或許你不是法律系學生不知道書費的負擔以及共筆錄音的平繁 08/25 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