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ittlewren: "Everybody lies" --- House M.D.10/17 19:49
推 DavidJam: 拍拍~唉~我也好想不要工作那麼長的時間~賺那麼一點錢,10/17 20:03
→ DavidJam: 卻好像是賣身的奴工一樣,不加班又不給你工作,台灣真的10/17 20:04
→ DavidJam: 是慣老闆的天堂。10/17 20:04
推 RIPsomeday: 台灣的勞工 QQ10/17 20:11
推 bartwang: E大趕快嫁人吧,我看到你的工作時間,眼淚都要流下了10/17 20:14
→ ej01019: 嫁人還是要工作吧!10/17 20:18
推 qqqlisa: 很可怕,我最近又陷入加班地獄,加一小時就覺得痛苦10/17 20:44
→ qqqlisa: 真希望勞基法可以規定一天最多加班一小時10/17 20:44
→ bartwang: 嫁人後,如果老公支持,找個輕鬆工作就好,十點半耶10/17 21:08
→ bartwang: 還讓不讓人睡啊,下了班休息還沒夠,起床又要上班了10/17 21:09
不要再提白痴勞基法了
說到勞基法我就有氣
是說表定時間6:00下班
為什麼6:30開始才能報加班呢?
因為規定工作四小時一定要休息半小時
無論你加班半小時還是吃到飽四小時都一樣
而且不能預支
也就是不能用中午的一小時來預支
一定要下午工作四小時以後
再強制休半小時
問題是
X!!誰要那吃也吃不成睡也睡不成的半小時啊
大家只想要趕快離開公司
回到溫暖的家
好好的吃頓飯
真正的躺在床上休息
尤其是當你只需要加班半小時一小時的時候
那半個小時你絕對在工作
而不是在休息
但是不能報加班
於是乎
那就變成"政府說你累"的半小時
所以"政府說你要休息"即使你根本不想休息
實際上是平白送了半小時的加班時數給雇主
如果全國總和來看
那是多麼可怕的天文數字
所以..
這就是我們的腦殘政府
制定的腦殘勞基法
※ 編輯: eternalfall (101.15.65.23), 10/17/2017 23:51:03
推 qqqlisa: 對啊腦殘勞基法,以前遇過某公司是六點下班,七點到八點 10/18 00:36
→ qqqlisa: 才算是加班一小時,中間一小時是用餐時間,但誰會真的跑 10/18 00:36
→ qqqlisa: 去吃飯啊,根本把時間白白送給老闆 10/18 00:37
推 kthurt: 我之前的工作,超級操加班還沒錢...... 10/18 02:53
→ kthurt: 然後什麼中間休息一個小時都是鬼話,客人才沒有那麼好心 10/18 02:54
→ kthurt: 讓你休息一個小時,就算同事的時間互相cover,一樣忙到沒 10/18 02:54
→ kthurt: 得休息,結果後來我還是離職了XD 10/18 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