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orobou (㊣垃圾袋㊣)》之銘言:
: 問題: 恩........
: 第一年開始工作,莫名其妙地也到了要報所得稅的時候了
: 想請問一下,是不是上網填寫單子(我有自然人憑證)印出來去繳就行?
: 此外,我知道身心障礙者(有殘障手冊者)可以減稅
: 那重大傷病卡咧?
: 麻煩有報稅經驗的版友幫忙回答一下喔 謝謝!
很抱歉
我沒有實際的報稅經驗,只有看過報稅單跟修過租稅法的經驗,試圖幫你解答一下。
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第4小目規定符合精神衛生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之病人,
每人每年得享有扣除六萬三千元之殘障特別扣除額。(但從財政部下載的電子報稅程式,
扣除額是七萬四千元,我也搞不清楚狀況)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G034000317
而精神衛生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的病人是指嚴重病人,而嚴重病人須置有保護人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L00200305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L002003014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L002003020
如果您是嚴重病人的話,得檢附精神專科醫師開具的診斷證明書,於申報所得稅時即可享
有上述的特別扣除額。該診斷證明書規定如下: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L00200336
所以結論應該是:光是領有重大傷病卡似乎是沒辦法享有殘障特別扣除額滴
不確定的話可以打財政部賦稅署電話:(02)2322-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