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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鬱症是長期抗戰-切勿自行停藥》- 摘要台東馬偕藥劑課課長之文章 憂鬱症患者在治療期間,常會自行停藥或者頻頻換醫生,其實憂鬱症是一種長期抗戰 需要各方面耐心配合,千萬急不得。 (※以下摘錄自:台東馬偕醫院藥劑課課長 / 馮靜修) *為什麼被診斷為憂鬱症患者時,在醫療上都會用藥物治療? 1.此疾病的病患約20﹪~50﹪為慢性,且有明顯社交障礙,如經治療, 則約有65﹪~85﹪的病人會有良好反應。 2.預防再復發,因為在憂鬱症患者一生中,至少有一次的復發率,而 抗憂鬱藥可減少復發率。因此,憂鬱症患者應服藥治療。 *為什麼不能自行停藥? 1.服用藥物至少需要三~四星期,藥效才會慢慢發揮,因此在治療早期 醫師會鼓勵病患持續治療。 2.有時服用的藥物要慢慢調整劑量,約需五~十天才會達到合適的劑量 因此需配合服用所增加的劑量。 3.一種藥大約只對50﹪的病人有效,這代表病人使用第一個藥物若超過 四~五個星期未有反應時,則必須換藥。但是只要有恆心治療,80﹪的 病人會對治療有反應,所以此時需要家屬有耐心的陪伴病患換藥治療, 同樣的,若換藥,仍需三~四星期的時間藥效才會慢慢出現。 4.服藥時,患者可能出現一些藥物副作用,有時副作用會隨治療的延長 而減少,若病患無法忍受副作用時,可以請醫師改藥。 5.一旦症狀獲改善時,則藥物治療至少需持續六個月,此時最怕患者會 自行停藥,而功虧一簣,但病人若屬復發高危險群者,也就是已經有 二次或多次的先前預兆或重鬱症,且持續超過兩年者,這類病人則需要 持續用藥至少兩年,或長期服藥。 6.服藥初期的十二星期內,應返診三次,以利醫師瞭解病情,並審視藥效。 以上各點不只病人 ,病患家屬更應知道,病人能否痊癒,端視病患 對於治療的順從性。大約有一半的病人在服藥的第一個月,就自動停藥, 使治療失敗,若碰上有自殺傾向的病人,家屬更應注意病患服藥情形, 有些副作用出現並不代表無藥可治,因為有些較新的藥漸漸上市,醫師 可視情況改藥,並不代表放棄治療。 此外,病況若持續控制良好,要停藥時(非自行停藥),也需慢慢停藥, 約需二~三個月時間,病人切不可擅自作主停藥,因為這樣可能導致一 些藥物突然停用的症狀發生,如:耳鳴,頭暈,痲痺...等。 在服藥期間若出現其他症狀時,代表需要調整劑量,或改變藥物,此時 一定要記得返診,以免病症惡化。 憂鬱症通常是慢性的,且復發及緩解狀況會交替出現,因此只要有復發 狀況,病人應迅速再服藥至少三至六個月。 憂鬱症需耐心配合,治療千萬急不得,如此憂鬱症患者走回人群,將不 是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82.215 ※ 編輯: KillerLi 來自: 211.74.82.215 (04/24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