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ragonKill (我想出書賺錢)》之銘言:
: ※ 引述《katherian (......)》之銘言:
: : 兵役體檢 可以拿這個當證明嗎 想請知道的人告知 感謝
: 免役條件是 296 經過一年仍未治癒 喪失了社會職業功能者
: 重傷卡有加分 不過也要撐到一年多
296其實是疾病代碼
代表的是精神疾病
是重大傷病卡上的代碼
重傷卡沒有所謂加不加分的效果
連殘障手冊都沒有加分了!!
(慢性精神疾病輕度者,應由徵兵檢查委員會調查相關鑑定診斷資料,如屬嚴重型憂鬱症且鑑定未滿一年者,不得逕以殘障手冊逕判免役體位。)
來源:台北市兵役處, http://www.tcdms.taipei.gov.tw/word/身心障礙等級與體位區分標準免役體位判等對照表.doc
重要的是複檢精神科醫師怎麼判定以及你的病歷紀錄!!
兵役體檢時 還是會根據這個分類進行體檢
http://www.tcdms.taipei.gov.tw/word/體位區分標準表附件.doc
(不得不用台北市政府的資料, 因為國防部的掛了)
分別是
1、精神官能症
2、精神病
3、嚴重型憂鬱症
4、器質性腦症狀群
5、口吃及啞
6、性格異常
7、性心理異常
8、自閉症
9、杜瑞氏症
10、神經性厭食症或暴食症
11、智能偏低
我罹患躁鬱症, 不在裡面, 所以他用精神官能症為事由寄兵役複檢通知單來我家
(好爛的台灣精神科體檢制度, 美國DSM-IV都把躁鬱症單獨出來規定)
複檢的時候, 我ㄧ直問醫師, 為什麼我是精神官能症
醫師一直幹譙說 : [不用管這個, 他們(指兵役單位)不懂啦!]
還有一些資料給原po跟有需要的版友分享
http://www.tcdms.taipei.gov.tw/word/身心障礙等級與體位區分標準免役體位判等對照表.doc
(這個就是很多人談到要重新評估的規定, 我還沒遇過, 還不清楚)
http://www.nca.gov.tw/ncagov/UpLoad/downp/download.asp?ss=../filetable/役男複檢精神科作業流程.doc
http://www.nca.gov.tw/ncagov/UpLoad/downp/download.asp?ss=../filetable/役男體檢精神科作業程序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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