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辦法依據法條來對他們施以公權力嗎???
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有人法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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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保護法第五條規定及三十條規定以下
第五條 動物之飼主,以年滿十五歲者為限。未滿十五歲者飼養動物,以其法定代理人或
法定監護人為飼主。
飼主對於所管領之動物,應提供適當之食物、飲水及充足之活動空間,注意其生活環境之
安全、遮蔽、通風、光照、溫度、清潔及其他妥善之照顧,並應避免其所飼養之動物遭受
不必要之騷擾、虐待或傷害。
飼主飼養之動物,除得送交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
理外,不得棄養。
第 三十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五條第二項規定,使所飼養動物遭受不必要之騷擾、虐待或傷害者。
二、違反第五條第三項規定,棄養動物者。
三、違反第六條規定,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者。
※ 引述《slyblue (海綾月~甜甜兔)》之銘言:
: ※ 引述《dnax (GUITAR.B)》之銘言:
: : 之前經過台中市大隆路一家叫做"TAPATAPA西班牙風味餐廳"的餐聽,
: : 他們在店門口放了很多樹的盆栽和一籠一籠的鳥類,我經過的時候瞥見地上有一籠兔兔,所以就蹲下來看,
: : 沒想到小小的籠子裡裝了三隻成兔跟一個沒有飼料的空碗;
: : 三隻成兔看起來都有皮膚病,有一隻的傷口還流血...
: : 而且他們會定時用自動噴水器灑噴霧式的水,兔兔都沒有保護全部被噴到了...
: : 我要進去跟店家說就被男朋友罵多管閒事,(當場差點先跟他吵起來= = )而且我其實住台北,不常下台中,
: : 有沒有辦法處理這種餐廳呢?可以跟誰通報嗎??
: : 兔兔們好可憐喔...
: 看了您的文章
: 我去看了一下
: 不過因為時間有點晚了
: 他們已經將兔兔移到店裡面
: 又只有我一個人
: 不敢進去... = =(我承認我沒膽)
: 從人行道看進去
: 兔兔很瘦(我從沒看過那麼瘦的兔兔)
: 腳上的毛很稀疏 (遠遠看沒辦法看到腳上生了什麼病)
: 沒有牧草
: 沒有水
: 兔兔一直在吃碗裡面的食物
: 籠子比pt690還小
: 是不鏽鋼的金屬籠
: 我看到只有二隻兔..........
: 關在一起
: 明明是一般家兔
: 體型卻很小 (又瘦又小)
: 看的出來是成兔了
: 還那麼小
: 很心疼
: 但是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 先離開
: 來跟大家報告
: 請大家給點意見吧
: TAPATAPA西班牙風味餐廳
: 在精誠路和大隆路交叉口附近 (精明一街附近)
: 有一間門口種滿了樹木像森林一樣的店
: 有明顯的動物味
: 我們想想辦法救出那些兔兔吧
: 不過我目前也沒辦法在養了
: 好不容易送出雅雅.... orz
: 幫幫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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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綾月∮鐸兒 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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