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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協會的義工有說他們在那些克拉馬的兔兔都被帶出來後, 就有去向台南市政府的動保課投訴那位老闆的惡行, 但動保課的動保員的回答真令人吐血,他們說因那些兔兔都被帶走了! 所以沒有證據去檢舉那位老闆,而且就算店內還留有兔兔,頂多只是先去勸導那位老闆, 給他一個月的寬限期作改善,若時間到老闆沒改善他們也只會把兔子沒收帶去安樂死, 而並不會對老闆作出任何處罰或開罰金,因他們說台灣的法律對於虐待動物的飼主, 在寬限期不改善頂多也是沒收他養的動物,並不會對飼主作出其他處罰, 因此那位老闆目前是無法讓他得到教訓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80.143 > -------------------------------------------------------------------------- < 作者: RYUICHI (她為何可以那麼美?) 看板: rabbit 標題: Re: 關於檢舉克拉馬老闆一事 時間: Thu May 26 03:31:43 2005 ※ 引述《flyingpig (白酒飛行豬)》之銘言: : ※ 引述《galandriel (心情低落中...)》之銘言: : : 今天協會的義工有說他們在那些克拉馬的兔兔都被帶出來後, : : 就有去向台南市政府的動保課投訴那位老闆的惡行, : : 但動保課的動保員的回答真令人吐血,他們說因那些兔兔都被帶走了! : : 所以沒有證據去檢舉那位老闆,而且就算店內還留有兔兔,頂多只是先去勸導那位老闆, : : 給他一個月的寬限期作改善,若時間到老闆沒改善他們也只會把兔子沒收帶去安樂死, : : 而並不會對老闆作出任何處罰或開罰金,因他們說台灣的法律對於虐待動物的飼主, : : 在寬限期不改善頂多也是沒收他養的動物,並不會對飼主作出其他處罰, : ^^^^^^^^^^^^^^^^^^^^^^^^^^^^^^^^^^^^^^^^^^^^^^^ 亂說!!! : 請翻閱動物服利法!! 第三十條 有規定罰款的!!我之前有po過. ^^^^^^^^^^^^^^^^^^ 不好意思喔 台灣有這部法律嗎? 剛通過的嗎? @_@a 因為我的資料很久沒有updated了! 如果有的話 真是個超前創舉 小的我前年才跟教授一起作了 《動物保護法與行政程序法之研究》的國科會研究計畫 隔年申請《實驗動物與學術自由》研究計畫 未獲通過 T_T 啊 以上是題外話 重點是 版友說的應該是 動物保護法 吧?? : PS我不是說G兔友亂說,還是說那些不負責的公務人員!!!真是過分... : : 因此那位老闆目前是無法讓他得到教訓了!>"< 如果有動物保護或是虐待的法律問題 可以mail到台大: linmc@ntu.edu.tw 給 林明鏘 教授 請教 但是請不要說是我說的 :p -- Hermes設計總監─ Jean Paul Gaultier說道: 不要成為時尚文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65.86 > -------------------------------------------------------------------------- < 作者: flyingpig (白酒飛行豬) 看板: rabbit 標題: Re: 關於檢舉克拉馬老闆一事 時間: Thu May 26 15:55:22 2005 不好意思 應該是: 動物保護法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月十三日三讀通過 的法令其中第三十條第四款所規定的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四、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對於受傷或罹病動 物,飼主未給與必要之醫療,經直轄市或縣(市)主 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 謝謝^^ ※ 引述《RYUICHI (她為何可以那麼美?)》之銘言: : ※ 引述《flyingpig (白酒飛行豬)》之銘言: : : ^^^^^^^^^^^^^^^^^^^^^^^^^^^^^^^^^^^^^^^^^^^^^^^ 亂說!!! : : 請翻閱動物服利法!! 第三十條 有規定罰款的!!我之前有po過. : ^^^^^^^^^^^^^^^^^^ : 不好意思喔 : 台灣有這部法律嗎? 剛通過的嗎? @_@a : 因為我的資料很久沒有updated了! : 如果有的話 真是個超前創舉 : 小的我前年才跟教授一起作了 : 《動物保護法與行政程序法之研究》的國科會研究計畫 : 隔年申請《實驗動物與學術自由》研究計畫 未獲通過 T_T : 啊 以上是題外話 : 重點是 版友說的應該是 動物保護法 吧?? : : PS我不是說G兔友亂說,還是說那些不負責的公務人員!!!真是過分... : 如果有動物保護或是虐待的法律問題 : 可以mail到台大: linmc@ntu.edu.tw 給 林明鏘 教授 請教 : 但是請不要說是我說的 :p -- 日本原裝進口花瓣屋兔籠組獨家特賣喔! http://tw.user.bid.yahoo.com/tw/user/bunny_si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31.198 > -------------------------------------------------------------------------- < 作者: chinger (chinger) 看板: rabbit 標題: Re: 關於檢舉克拉馬老闆一事 時間: Thu May 26 23:15:21 2005 ※ 引述《flyingpig (白酒飛行豬)》之銘言: : 不好意思 應該是: : 動物保護法 :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月十三日三讀通過 : 的法令其中第三十條第四款所規定的 :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 四、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對於受傷或罹病動 : 物,飼主未給與必要之醫療,經直轄市或縣(市)主 : 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 ^^^^^^^^^^^^^^^^^^^ 所以意思是說該機關也是給飼主限期 然後沒有改善才會罰款的意思嗎 那這就已經來不及用在克拉馬的事件上了吧 而且已經病成那樣了 如果沒有大家愛心幫助 在限期結束前 搞不好這些小可憐都變成天使兔了 所以...台灣對動物的相關法律實在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 謝謝^^ : ※ 引述《RYUICHI (她為何可以那麼美?)》之銘言: : : ^^^^^^^^^^^^^^^^^^ : : 不好意思喔 : : 台灣有這部法律嗎? 剛通過的嗎? @_@a : : 因為我的資料很久沒有updated了! : : 如果有的話 真是個超前創舉 : : 小的我前年才跟教授一起作了 : : 《動物保護法與行政程序法之研究》的國科會研究計畫 : : 隔年申請《實驗動物與學術自由》研究計畫 未獲通過 T_T : : 啊 以上是題外話 : : 重點是 版友說的應該是 動物保護法 吧?? : : 如果有動物保護或是虐待的法律問題 : : 可以mail到台大: linmc@ntu.edu.tw 給 林明鏘 教授 請教 : : 但是請不要說是我說的 :p -- ★☆晴天小舖☆★ 運動休閒配件 & 日韓流行服飾 & 日韓超in配件,歡迎入內參觀^^ http://tw.user.bid.yahoo.com/tw/show/auctions?userID=00013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33.192 > -------------------------------------------------------------------------- < 作者: galandriel (心情低落中...) 看板: rabbit 標題: Re: 關於檢舉克拉馬老闆一事 時間: Fri May 27 14:35:52 2005 請問因兔兔都被救出了!所以只有之前義工拍的照片可以當證據,不知這樣有幫助嗎? 以及義工有打電話去市政府動保課投訴,連檢舉函都擬好稿了! 但動保課的動保員一直說沒辦法處理(之前他們說兔兔都被帶出所以沒辦法), 如果拿法條告訴動保員他們就會改變態度受理這件事嗎?謝謝! ※ 引述《chinger (chinger)》之銘言: : ※ 引述《flyingpig (白酒飛行豬)》之銘言: : : 不好意思 應該是: : : 動物保護法 : :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月十三日三讀通過 : : 的法令其中第三十條第四款所規定的 : :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 : 四、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對於受傷或罹病動 : : 物,飼主未給與必要之醫療,經直轄市或縣(市)主 : : 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 : ^^^^^^^^^^^^^^^^^^^ : 所以意思是說該機關也是給飼主限期 : 然後沒有改善才會罰款的意思嗎 : 那這就已經來不及用在克拉馬的事件上了吧 : 而且已經病成那樣了 如果沒有大家愛心幫助 : 在限期結束前 搞不好這些小可憐都變成天使兔了 : 所以...台灣對動物的相關法律實在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163.42 > -------------------------------------------------------------------------- < 作者: flyingpig (白酒飛行豬) 看板: rabbit 標題: Re: 關於檢舉克拉馬老闆一事 時間: Fri May 27 16:49:08 2005 我剛才打去台北市的動檢所是ㄧ位湯小姐動保員做了很詳細的回答 她說明:和動保員檢舉時,商家若是沒有好好照固"商品(兔子)"的責罰會更重! 首先檢舉人要提供越詳細的証明越好 1.人證: 把兔子來的人 還有帶去看醫院的醫生都是人證 2.物證:醫生的診斷證明 還有照片 3.情況: 店家是用送的?賣的??還是其他方式讓人把兔子領出? 總之,要越詳細越好,把情況好好描述給動保員聽,牠們一定要去處理的@ 台南市動保的電話: 06 2130-958 請大家在努力看看,多打幾通電話過去!! ※ 引述《galandriel (心情低落中...)》之銘言: : 請問因兔兔都被救出了!所以只有之前義工拍的照片可以當證據,不知這樣有幫助嗎? : 以及義工有打電話去市政府動保課投訴,連檢舉函都擬好稿了! : 但動保課的動保員一直說沒辦法處理(之前他們說兔兔都被帶出所以沒辦法), : 如果拿法條告訴動保員他們就會改變態度受理這件事嗎?謝謝! : ※ 引述《chinger (chinger)》之銘言: : : ^^^^^^^^^^^^^^^^^^^ : : 所以意思是說該機關也是給飼主限期 : : 然後沒有改善才會罰款的意思嗎 : : 那這就已經來不及用在克拉馬的事件上了吧 : : 而且已經病成那樣了 如果沒有大家愛心幫助 : : 在限期結束前 搞不好這些小可憐都變成天使兔了 : : 所以...台灣對動物的相關法律實在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 日本原裝進口花瓣屋兔籠組獨家特賣喔! http://tw.user.bid.yahoo.com/tw/user/bunny_si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