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jsupg:我也不懂為什麼他要被攻擊@@ 04/22 12:52
推 nellylog:我也不懂 反而覺得s大太超過 人家也許只是太過熱心 04/22 12:53
→ northfox:我只覺得 如果他真的只是要幫忙 那這樣的狀況 以後 04/22 12:53
→ northfox:誰還敢跳出來?? 04/22 12:54
推 raymo:沒有攻擊他 但事實上它的方法沒有建設性 而且它還去了一趟 04/22 12:54
→ northfox:不是說不能質疑 不過用溫和一點的方法吧!! 04/22 12:54
→ raymo:店家 最後的結論是把兔子帶去談談 這個方法不是很好 04/22 12:54
→ sandyshi:已經再回文中有提到了 婐質疑他的就是那三點 04/22 12:55
推 cjsupg:我覺得裝死就好了吧 店家也不可能為了快死的兔子告原波 04/22 12:56
→ sandyshi:還有他不斷的說兔版有人謾罵他又拿不出證據!!! 04/22 12:56
→ cjsupg:去那邊搞不好還要被店家羞辱什麼的 在悠閒顧兔子還比較好 04/22 12:56
推 frannica:其實店家光有錄影帶,不知道 s 大身份也沒辦法怎樣,倒是 04/22 12:56
→ frannica:叫她去跟店家談就.... 04/22 12:57
推 nellylog:人家也道歉了阿...再被追著打 以後誰還敢那麼熱心阿 04/22 12:56
推 bob770717:我記得不能公開水球和信件吧 04/22 12:57
推 sandyshi:恩 好吧只是不希望兔版的人被V大誤會成會亂罵白目的人 04/22 12:58
→ northfox:V大不希望S大被牽扯上法律的問題 或許表達上有誤 不過 04/22 12:59
→ northfox:是站在S大的立場不是站在兔的立場 04/22 13:00
→ northfox:唉 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 好心人當不得啦!!! 04/22 13:01
推 shihling:我也覺得V大被攻擊得莫名其妙,S大出發點當然是好的 04/22 13:01
→ shihling:但行為上的確有違法之嫌(當然,這不是怪S大,只是應低調 04/22 13:01
推 baonora:因為文中S大確實有提到把兔兔搶到的字眼 04/22 13:03
→ shihling:然後..如果V大真的收到漫罵的信,不是兔板的人寄,不曉得 04/22 13:03
→ shihling:還會是哪兒的人寄? 04/22 13:04
→ shihling:不相信兔板人有寄白目信其實就等於不相信V大的說詞了 04/22 13:04
→ baonora:所以V大就S大的立場想,是不希望他扯上法律糾紛 04/22 13:04
推 raymo:或許這就是有些人的出來有問題有些人看不出來的差別 04/22 13:05
→ baonora:也許他提出的方法並不好,畢竟沒人遇過同樣的問題啊 04/22 13:05
→ raymo:老實說真正的好意 和 脫別人後腿的好意 有時候好意不能老是 04/22 13:06
→ raymo:當飯吃 沒有自幾個思考跟感受。 04/22 13:06
→ baonora:熄火吧!每個人處理問題的態度不一樣,也不用要求別人一定 04/22 13:06
→ baonora:要認同自己的做法,不過對兔板的人寬容一點,大家應該齊心 04/22 13:07
推 nellylog:提供可能的資訊給當事人罷了 不接受說謝謝就好 04/22 13:08
→ baonora:對外才是 04/22 13:09
推 mimizuaiko:站在第N者的角度來看,1.s大在對方還沒做完拋棄的動作 04/22 13:39
→ mimizuaiko:便將手中物品搶來(這你自己講的),的確犯法~2.若該寵物 04/22 13:39
→ mimizuaiko:店有違法事項應盡速一起想辦法檢舉處理,今天就算S大還 04/22 13:40
推 k4ai6:我想現在要做的應該是 1.s大不要在去那家店 2.大家一起抵制 04/22 13:41
→ mimizuaiko:兔兔也沒用,觸法就是觸法~他要告不告都ok~所以V大雖是 04/22 13:41
→ k4ai6:爛店 3.能不能有好心人去把爛店的環境拍照下來 至於v大到底 04/22 13:42
→ mimizuaiko:好意但叫當事者過去是愚蠢的行為...但我也認為V大只是 04/22 13:42
→ k4ai6:是在幫忙 還是幫倒忙沒必要再討論下去了 s大自己要小心就好 04/22 13:43
→ mimizuaiko:好意..給S大,應該每個過程都要拍照存證,兔兔病程也拍 04/22 13:43
→ mimizuaiko:一下比較好..免得你養好的兔兔結果對方說當初又沒怎樣~ 04/22 13:44
→ mimizuaiko:那真的白忙了... 04/22 13:44
推 raymo:有獸醫證明吧 除非連原飼主也不想醫 那就代表原飼主觸法 04/22 13:45
→ frannica:寵物店都有合作的獸醫可以幫他們掩護的.... 04/22 13:49
→ frannica:所以無法證明原飼主未就醫 04/22 13:49
推 bob770717:現在不是只有貓狗有人權?其他動物還沒有人權吧 04/22 13:51
→ bob770717:我的意思是,法律管的到寵物嗎?... 04/22 13:52
推 frannica:連這次燒狗事件這麼嚴重,都還有人說小孩有道歉就好不要 04/22 13:54
→ frannica:窮追猛打,貓狗處境也沒比其他寵物好多少... 04/22 13:54
推 frannica:前一陣子說修法要將幾種非犬貓寵物列入動保法保護範圍 04/22 13:56
→ bob770717:至少還有新聞會報,燒鼠燒兔子就沒人報 04/22 13:57
→ frannica:但是動保法最大的問題是,沒有預算跟人力去確實執行,還 04/22 13:57
→ bob770717:然後韓國人吃狗一堆人在罵,吃其他動物就沒事 04/22 13:57
→ frannica:有舉證有困難。 04/22 13:57
→ bob770717:在加上通常都有一些背景嗎?... 04/22 13:58
→ frannica:老鼠就不用講了,弄死往垃圾桶一丟,誰知道? 04/22 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