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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雙方意見 一方是考慮到收容所撲殺問題 醫療問題 安置問題 一方是考慮到第一時間讓棄兔有個安置的地點 那麼根據f大所說 frannica:就我看這麼久以來,還沒有有人貼文沒人去救過 在兔版po急救文 都有人去處理 那麼假若我們按照兔協的方法 先將棄兔送到收容所後 再回版上po文 就會有人去處理 (可能是好心人要認養 可能是中途) 棄兔被領走了 就不會有上述這些問題吧? 接下來就是要請兔協在棄兔安置在收容所期間 盡可能請所方達到我們的要求 還有個人一點想法 以前在跑服務隊的時候 隊長都會說 提出意見的時候 還要順便補上一個建議 例如: 這次活動流程出了問題 我覺得可以針對流程安排"場控" 或是要求工作人員一律帶手錶等 指出問題 人人都會 你知道 我知道 對面的獨眼龍知道 我也看得出兔協的問題所在 我們可以提醒 更可以建議他們有什麼方法去處理 例如行政上 缺少白紙黑字的公文 公文由誰發? 我們該怎麼去請願? 是不是來個連署之類的 給官方壓力 讓他們願意發文下來 畢竟文不是兔協發的 不是他們說有就有 再說到 無論兔協方案是否有實施 中途是勢必要繼續經營的 當然不是說 有送去收容所這條路 就不走中途這條 解決問題的管道越多越好 不是嗎? 再補充一點 上面那位予豈好辯哉的大大 你想要兔協拿出白紙黑字寫著"不會撲殺在收容所的棄兔"的公文 政府單位發文是援自法律 以法發文 必須要有一條明令 "政府單位不得撲殺收容動物" 不僅是兔協 貓狗協會都在爭取當中 所以不是要公文 是要立法 再說 我不是想戰你論點 你確實有講到問題核心 而且攻擊"點出問題的一方"的論點 我不認為對事情發展有幫助 單純想戰你態度(X)錯誤示範 請大家理性慎用字句 經版主提醒 針對上述文句 向M大道歉 並保留原句 以示負責 回覆g大 我指的情況是 路人在外面看見棄兔 發現者可能是兔友 可能不是 不一定 兔友的話 一定會來這裡po文 "我在xxx看到一隻兔寶在外面 有沒有人可以去幫忙的?" 不是兔友的話 剛好他是鄉民 他可能會po在任意版上 然後再被人轉到兔版 然後大家會討論 或許就會有人出面了 但是我也記得有一次有人po過在逢甲那一帶有兔子在馬路邊 後來好像沒找到兔寶 我想兔協的方案優點就在這 假如用兔協的機制的話 po文就變成: "我在逢甲青海路看到一隻流浪兔 已經把牠送到xx收容所 不曉得有沒有人願意去認養的?" 這是我所謂的po文 g大你說的po文 則是有規劃 定期去拍照 上網公告 徵求認養的文 我認為這也很好 或許在台北 兔協可以處理 各縣市的話 可能要兔版的大家一起幫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116.75
milato:中肯,不能再同意更多 07/28 11:13
mwind:推~ 中肯~ 07/28 11:14
※ 編輯: Ringostar 來自: 122.117.116.75 (07/28 11:21)
miumiu8271:""單純想戰你態度"" 是故意又要引起紛爭嗎??? 07/28 11:40
stu3179:簡單又明瞭 07/28 11:47
stu3179:上那篇說的很好聽~給建議~實際上才是在批評引戰 07/28 11:48
lovesanji:所以要是拿公文這麼難 就更慘了..永不可行> <? 07/28 11:56
lovesanji:我覺要不是PO上PTT給兔友去救的棄兔 被吃掉的也許也不少 07/28 11:57
lovesanji:看到棄兔 在回家PO文之類的...可是又回到不信任收容所? 07/28 11:57
lovesanji:既然有愛心的人這麼多 先送去遮風避雨防貓狗 在馬上領走 07/28 11:58
lovesanji:我覺得這麼方法就很好 可是卻一直要拿出公文? 07/28 11:58
gomars:公文也有很多眉角要注意 比方說不撲殺 那可以收容多久 07/28 11:58
Ringostar:所以所長才敢口頭承諾 因為依法無據 他也不能擅自發文 07/28 11:59
gomars:空間飽和了要怎麼辦? 還有大家都知道收容所有年底清倉吧 07/28 11:59
gomars:因為過年期間 收容所的人不會去上班 所以就全部殺光 07/28 12:00
lovesanji:送到收容所 我們可以發文不是嗎? 不是說很快就會被認養 07/28 12:01
gomars:像內湖收容所 給貓狗的環境也還可以啊 因為有內湖志工隊 07/28 12:01
lovesanji:因為F大有說幾乎沒有PO文沒救到的~ 07/28 12:01
lovesanji:而且現在根本不普及看到棄兔就打119 所以大家還是都PO文 07/28 12:02
lovesanji:要是真的有送到收容所的 趕快通知一下給大家去救呀~ 07/28 12:02
gomars:那為何要經過收容所這道程序 徒增感染與驚嚇的風險 07/28 12:03
lovesanji:因為很多可能看到 回家(都不知過多久了) 所以是緊急安置 07/28 12:03
gomars:緊急安置不一定要在收容所 我也安置過在獸醫院的 07/28 12:04
gomars:還可以順便檢查身體 -..- 07/28 12:04
lovesanji:那是不是要有空先送到醫院的"路人"呢?確定知道醫院? 07/28 12:05
lovesanji:如果像兔協說的 可以轉到他們認可的民間醫院難棄兔狀況 07/28 12:06
lovesanji:醫生跟醫院名單 所以才在認可 只是這個程序還OK阿 07/28 12:06
gomars:對啊 打119也要在那裡等人家來吧 還是打完電話就閃人這樣 07/28 12:06
stu3179:嗯,很多人都仗著反正有中途會去救的啦 07/28 12:06
stu3179:送到收容所什麼情況都不如中途照顧的好,還是別送的好 07/28 12:07
stu3179:都給中途來負責不就好了~ 07/28 12:07
gomars:撿到棄養動物 又沒辦法狠心走掉的 本來就是要付出一些精神 07/28 12:07
lovesanji:也不能馬上PO文的情況 這樣真的不好嗎? 回家在PO文 07/28 12:08
lovesanji:有愛心的中途我相信也會去救! 或者是其它愛心人士 07/28 12:09
lovesanji:還有可能是走失兔 我爸媽都知道狗不見可以去收容所找找 07/28 12:09
gomars:所以說把收容所當成緊急聯絡網這樣? 07/28 12:10
lovesanji:對 感覺是這樣! 不是說強制一定要送收容所 是緊急安置 07/28 12:11
gomars:這樣還滿詭異的 如果碰到走失的人 也可以送去監獄啊 07/28 12:12
gomars:反正監獄也有飯吃 也不會風吹日晒啊 07/28 12:12
lovesanji:因為愛兔的人收到資訊可能可以馬上去救兔~ 07/28 12:12
lovesanji:監獄比喻是不是不恰當阿? 應該是警察局吧= = 07/28 12:13
lovesanji:現在是為反對而反對又出來了嗎...@@ 07/28 12:13
Ringostar:如果那走失的人失智又查不出身份 才會轉介社會局處理 07/28 12:15
Ringostar:社會局不是也是暫時會安置在xx之家嗎? 07/28 12:15
gomars:對啊 所以是xx之家 不是xx監獄 中途和收容所的差別即在此 07/28 12:17
※ 編輯: Ringostar 來自: 122.117.116.75 (07/28 12:36)
lovesanji:所以重點是你認為是監獄 而不知道監獄是不是改善為之家 07/28 12:23
gomars:監獄不會改善成之家的 他只會弄得比較舒服 但它還是監獄 07/28 12:24
lovesanji:所以先入為主觀念又出現了..沒開始就沒有結果 07/28 12:28
lovesanji:沒有人想努力去改善 就永遠是監獄 對吧^^ 07/28 12:28
gomars:收容所的定位是什麼?這不是改不改善的問題 07/28 12:30
gomars:你想太多 就算兔協跟吳興街的動檢所說好 那只是台北而已 07/28 12:39
gomars:台北以外的地區的收容所 只會更糟 不會更好 07/28 12:40
gomars:一兔一籠?有飼料和草? 全台灣收容所都是這樣嗎? 07/28 12:41
cincodolares:我覺得肯努力,也是有可能去改善我們對收容所的刻板印 07/28 12:42
gomars:兔協在宣傳送收容所 也只說是吳興街那一家 沒有說別家喔 07/28 12:42
cincodolares:象~凡事起頭難~台北區先做好~相信各縣市的兔友也會 07/28 12:43
lovesanji:兔協說先從台北市開始 畢竟他們能監督 其它縣市還再努力 07/28 12:43
gomars:而且吳興街的動檢所目前還沒有正式的公文 我希望會有 07/28 12:43
lovesanji:兔協光台北市就夠忙碌了 其它現在有人手嗎? 07/28 12:44
cincodolares:去爭取的~何不樂觀其成了? 07/28 12:44
lovesanji:現在是討論是不是可以接受(緊急安置) 07/28 12:44
cincodolares:在說有著遮風避雨的地方 對於兔兔這種膽小的寵物~ 07/28 12:44
gomars:從台北市開始 那可以在宣傳上註明「僅限吳興街動檢所」嗎 07/28 12:44
cincodolares:緊急安置我覺得是有一定的必要~畢竟中途總是供不應求 07/28 12:45
cincodolares:如果可以避免兔兔在大馬路上流浪~我覺得什麼都重要 07/28 12:46
lovesanji:有阿 K大那篇有說吳興街 她沒有說會隨便送(台北市而言) 07/28 12:47
cincodolares:畢竟...不是每個路過的人都會上ptt來po求救的... 07/28 12:47
lovesanji:又或者收容所已經跟兔協達成協議 收到棄兔交給兔協PO文? 07/28 12:53
lovesanji:這樣要是路人不懂上網也是一種配套呀! 不怕沒人知 07/28 12:54
cincodolares:恩~樓上love大~推~[不怕沒人知] 07/28 12:55
gomars:恩…台北的收容所不只有吳興街那個 大大小小有好幾家 07/28 13:05
gomars:如果你打119 那消防員接到兔子 我們很難確定會送去哪一家 07/28 13:05
gomars:除非動檢所能跟消防局的人說好 有兔子一律送到吳興街 07/28 13:06
lovesanji:嗯嗯 我記得兔協好像有說會送到那一間唷(台北市而言) 07/28 13:08
gomars:消防局要送的話 應該會以最近的收容所優先 不太確定 07/28 13:09
lovesanji:#1ARHWqAr 16頁 寵物兔收容地區是在動物檢疫所吳興街 07/28 13:11
lovesanji:已經溝通過囉! 這樣是不是更好離兔協是進的~所以可以有 07/28 13:11
lovesanji:兔協跟收容所的連絡網~~^^ 07/28 13:11
gomars:1他是說吳興街可以收容 但消防局收到兔子後的固定程序為何 07/28 13:15
gomars:是否消防局對兔子的統一流程就是送動檢所 還是就近安置? 07/28 13:15
gomars:2兔協和收容所的連絡網在哪裡 已經建置完成了嗎 07/28 13:16
gomars:3動檢所連台北市結紮專案的貓 都沒辦法阻擋環保局捕捉 07/28 13:17
gomars:我懷疑他們有多大的權限..公家單位做事都要以公文為憑 07/28 13:17
gomars:因此我說跟公家單位打交道要非常小心 要白紙黑字 07/28 13:19
lovesanji:對阿 因為就是還不夠完善才要提出來給大家討論阿~ 07/28 13:21
lovesanji:不過我覺得已經做得很不錯了 不是說完全不可行 07/28 13:22
lovesanji:要是說棄兔就送到那間收容所 兔協就可以"監督" 對吧@@ 07/28 13:22
lovesanji:因為公文問題R大覺得政府的做事(速度) 真的很難相信 07/28 13:23
lovesanji:可是兔協已經溝通成這樣 我覺得已經很不錯了~ 07/28 13:23
gomars:對…不過這會是為自己找麻煩 因為棄養的人也可以鑽這個洞 07/28 13:23
lovesanji:要是收容所沒有跟兔協說怎麼辦? 兔協也能隨時去看!(近) 07/28 13:23
baonora:任意棄養的人不論有沒有洞都還是會棄養,只是地點不同罷了 07/28 13:30
lovesanji:嗯嗯...棄養的人還是一堆> <" 07/28 13:45
miumiu8271:可惜沒'噓' 不管文章內容'戰態度'一詞看起來讓人很ox 07/28 14:11
stu3179:我認為上面那篇一小時95有什麼了不起的態度才ox咧 07/28 14:12
chiaopin:到底有什麼了不起?!對啦,被非當事者拿出來說嘴最了不 07/28 14:32
chiaopin:起了啦,那位理事長真可憐,名聲被Kuoba弄臭了,然後還把 07/28 14:32
chiaopin:別人拖下水,嘖嘖嘖,Kuoba真是太強了,沒發文還能害人! 07/28 14:33
lovesanji:口氣真的要改善 我只能這樣說Q口Q 心情會變的~會氣消嘛 07/28 14:35
※ 編輯: Ringostar 來自: 122.117.116.75 (07/28 20:37)
stu3179:唷~版主應該不會偏向某邊吧~上面那位愛辯的文內也有該改的 07/28 20:44
luciferwing:對不起我有個問題~~ "對面的獨眼龍"是指啥啊0_0? 07/28 22:29
bob770717:那是賭俠的台詞 07/28 22:36
Minokuli:港片《賭俠》的梗。 07/28 22:36
luciferwing:噢噢是除非你老爸變兔子那位嗎XD 07/28 22:45
luciferwing:但為什麼提這個我還是不解??(對不起我太笨了 囧) 07/28 22:46
bob770717:只是想說:這些很明顯的問題大家都知道 07/28 22:47
bob770717:依據上下文判斷的意思 07/28 22:48
Ringostar:沒有啦 因為m大那篇文回我的推文 是這麼用 我就這麼用 07/28 22:52
chiaopin:突然發現吵了這麼久…結果實際牽涉到的只有台北市區塊的 07/29 00:11
chiaopin:的個案,其他地區還是沒有改變現狀啊~ 07/29 00:11
chiaopin:再上之前瞄文總覺得台中地區因為中興的關係,比較常有人 07/29 00:12
chiaopin:救和照顧(但我沒看過全版上的文就是了),那時還在想說 07/29 00:12
chiaopin:希望棄兔們會自己跳到中興大學附近,醬活命機會比較大XD 07/29 00:13
chiaopin:我覺得討論救援方式很有意義,但還是沒看到始作俑者的道 07/29 00:14
chiaopin:歉文,覺得很不開心。我就是不乖地針對某人的那句話罷了 07/29 00:15
pmtinameow:連台北市收容所都一堆問題了,其他縣市更不適合列入討 07/29 00:31
pmtinameow:論範圍。實際上送收容所就只是換個死法罷了,搞不好還 07/29 00:32
pmtinameow:會降低被救回家的比例 07/29 00:33
bob770717:換個角度想,要養寵物的人口有沒有大於丟寵物的人口? 07/29 05:30
bob770717:而且是要養寵物中,想養且有能力的人口 07/29 05:31
bob770717:今天每個人都想養寵物,都不會丟,哪來那麼多遺棄寵物? 07/29 05:32
bob770717:就是因為有人不要養所以才要丟,都想說反正沒人知道 07/29 05:32
bob770717:這個爛攤子看誰高興就給誰收拾 07/29 05:33
bob770717:講難聽一點,換個死法也只是那些動物自己以前造的業 07/29 05:34
bob770717:只能想說那些動物上輩子當主人可能也曾經亂丟動物 07/29 05:35
bob770717:害其他動物也被安樂死 07/29 05:36
bob770717:真的有那麼多人要養,為啥還有人要亂丟寵物? 07/29 0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