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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即時 (2006/02/22) (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二十二日電) 韓國藝人Rain今天抵台,外傳他與韓星李英愛一樣未申請工作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 訓練局晚上表示,邀請單位已有送件申請工作許可,審查結果如無意外,今天就會發出工 作許可。 至於李英愛部分,職訓局表示,需由台北市勞工局了解她的行程是否涉及提供勞務再決定 是否有違反法令。 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國人到台灣工作,必須由雇主向勞委會申請工作許可證,否則外國人 的雇主將被處三萬元到十五萬元的罰鍰。這幾年許多外國藝人到台灣宣傳,職訓局也相當 認真,透過新聞、雜誌報導主動了解有哪些外國藝人會到台灣,再請地方勞工主管機關了 解是否有申請工作許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7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