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10 朝鮮日報
就關於歌手Rain(本名鄭志薰)的所謂的“廣播怪聞”事件,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10日
表示,在因涉嫌把造謠文章散佈在網上而被起訴的線民中,對4名成年人處以70萬韓元的
罰款,並進行了起訴。而對9名未成年人撤銷了上訴。
“廣播怪聞”事件是指,在演唱組合god成員Danny Ahn主持的KBS2廣播節目中,作為特別
嘉賓參加節目的god成員金泰佑為進行“突然採訪”,給Rain打了電話。當時,Rain接到
電話說,和某當紅女歌手發生了性關係。
但檢察機關調查發現,在進行廣播的去年7月5日,Rain身在香港。出席節目的金泰佑也
說,沒有給Rain打過電話。
檢察機關說,此次被起訴和撤銷上訴的被告人在自己沒有親耳聽到廣播的情況下,看到
網上的文章,就仿佛自己親耳聽到廣播的一樣捏造內容,把文章刊登在網上或轉載了
其他人的文章。
《中文朝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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