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vpama:去蘇媽媽尋求諮詢吧 07/04 13:17
→ kvpama:崔媽媽 說錯Orz... 07/04 13:18
推 lovesickness:謝謝樓上! 07/04 14:11
推 CSMU27:公佈手機吧 有人會幫你的 07/04 16:31
→ CSMU27:還有姓名和地點 以防有下個受害者 07/04 16:32
→ lovesickness:謝謝大家!!我會請當事人上來補充 07/04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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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rettyamigo (最初的夢想:)) 看板: rent-exp
標題: Re: [問題] 朋友遇到死愛錢的房東
時間: Thu Jul 6 19:14:33 2006
※ 引述《lovesickness (我是機掰的認真魔人)》之銘言:
: 我朋友六月底才搬離舊家
: 因為當初一起分租的三人有一人先行搬離 可是東西沒有清空
: 剩下兩人搬走時有幫忙清理 但是剩下一個床墊沒辦法搬走
: 就因為這樣一張床墊而讓她們違反當初契約上註明"搬走時要淨空"的約定
: 契約上沒有寫要罰多少錢
: 於是房東逕自以要收清潔費為由 扣了她們4000元
: 我們都覺得太離譜了
: 雖然朋友違約在先 可是一張床墊就收清潔費4000元 怎麼想都不合理
: 另外房東又加收她們3000元水電費
: 可是據朋友告知 她們已經都去電力公司等處結清水電費
: 房東卻要加收3000元
: 交屋時房東還以"你們電燈太暗"為由 要求她們將燈泡燈管全部換新
: 還有之前室友坐壞的馬桶坐墊已經自行換新
: 房東卻說她們換的坐墊不好 要求她們更換更高級的坐墊
: 以上種種怎麼想都覺得不合理
: 因此想請問板上各位 這樣的情形該怎麼辦?
: 先謝過大家了!!
我就是當事者>"<
其實我們已經接受錢要不回來的事實了,
雖然很生氣也很無奈,
但聽到我同學說「就當作送給他買藥吃好了!」心情好了許多!!
(哈哈,我好像很壞)
會上來PO是因為不想要有下一個受害者,
以下是房東的惡行:
1.死要錢
電梯一天搭太多趟他會唸著要多收錢,一個人一個月已經給他500電梯費了耶!
帶朋友他也會唸,因為電梯要多載一個人或多跑幾趟。
2.忘記帶鑰匙也不會借你
有天因為風太大門被帶上,正在門口穿鞋的我來不及拿出鑰匙和手機,衝到一樓哀求他
許久,他也不肯借我!只能坐在外面枯等室友回來,當然,那天的課也得翹掉了>"<
3.機車不能停在他家門口,因為他要把寶貝的汽車停在人行道上(大路霸!)
一開始我不知道不能停,只是很不解為啥我隔天找車都不在昨天停放的原位@@
有天朋友來訪我請他停在樓下,
結果,全新的黑色GTR被他刮的花花一大圈,但房東死不承認>"<
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我們只好自己找地方停車了。
4.他很常在「室友都不在」的情況下按電鈴
有時候是很正常的送帳單,
但有一次(還是兩次?)是直接進來,理由是「要教我關門和開門」,
讓我超級超級害怕的@@
5.很不愛乾淨
一樓門口每天都很多很多狗屎、狗尿,
但他都不清掉,只會把狗屎掃到外面馬路上,眼不見為淨就好!
而且他會教他的孫子在人行道上尿尿,
使得人行道和馬路更臭了>"<
其實單論他的屋況真的不錯,但也只有屋子不錯,
其它真的太糟太糟了,大大的拉低整個居住品質,
希望大家找永和的房子時,能多多注意,別再成為下一個受害者了!
屋子是在:永和市得和路52號
最後,很感謝大家的關心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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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34.51
※ 編輯: prettyamigo 來自: 61.228.34.51 (07/06 19:15)
推 Dinafox:好誇張,m起來吧!!:> 07/07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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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os (心地蒜良的大蒜人) 看板: rent-exp
標題: [小心]台北市永和市永貞路39巷10號2樓 房東打人還吞走押金
時間: Tue Nov 14 16:10:58 2006
由於自己深受其害,在此提醒版友小心。
我們是租一層和朋友分租,18000圓沒有家具,不包水電網路。
一開始,是所承租的房子被偷了,小偷是將外面的鐵門的鐵條破壞,直接扯斷,
偷走約三萬元的電子產品;東西被偷是其次,但是覺得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感覺很不
安心;因此第二天跟房東約好,要談談房子的狀況,沒想到才是惡夢的開始。
第二天我找了一位朋友陪我,房東一來,就用惡狠狠的語氣,很不客氣的問我們到
底想怎麼樣;我們只是跟他說明這間房子的安全不太好,房子的門很容易被破壞;房東
這時忽然發狂起來,一直用很難聽的髒話罵人(你XX的B);最後更動手打人,把我朋友的
脖子掐住,整個人抓起來,再重重地往地上摔!!我的朋友是個窮學生,瘦的很,房東可
是約180公分的,挺著大肚子的壯漢;就這樣欲置我朋友於死地,掐得我朋友的脖子都出
現手印!!我在旁邊都嚇哭了,趕緊打電話報警,警察趕到的時候,房東看到警察才趕緊
住手。
警察先生這時也勸住房東,說人家前一天才被偷,心理很不安,不要這樣只想到自己
的損失;並且問我們要不要報案告對方傷害,那時我們都嚇傻了,也不想要惹上官司,就
沒有馬上報案,想說能夠和解最好;沒想到又是錯誤的一步。
下午房東太太陪同過來,同時還帶了個鐵匠裝模作樣在量鐵門;我們這時把房東拒在
門外,但是他還是不斷地跟我們叫囂;我跟房東太太說希望他先生能夠鄭重道歉,親筆寫
道歉信並簽名蓋章,並捐一些錢給社福機構;其實我覺得這個要求並不過分,他們卻不接
受,還不斷地聲明:
"我們是在銀行工作的,才不會隨便簽名蓋章!"
只是我當時被嚇傻了,否則真的很想問問他們,這位在台灣企銀永和分行工作的先生,
還有在台灣企銀雙合分行工作的張小姐,不隨便簽名蓋章難道就可以隨便打人嗎?
由於他們沒有誠意道歉,我當時就跟房東太太提要解約,否則一想到這些事情,連這
個房子都不願意踏入一步;房東太太這時跟我口頭答應了,也跟我說會還我兩個月押金。
接著為了自保,我們去辦了驗傷單;忙到晚上,換他兒子打電話過來;一開始態度非常強
硬;說
「如果你們要告的話,那我們也要照法律程序,你們的押金要沒收」
「我媽媽就是人太好,才會答應還你們押金」
「怎麼知道門是不是小偷弄壞的,又沒抓到小偷,說不定是你們弄壞的」
「你們要告就去告阿」等等令人氣結的話;我這時只能慢慢跟他說
,我前一天才剛被偷東西,今天又受到驚嚇,我朋友還被打,我才是受損害最大的;而我
們也不過是想追求一個合理的道歉而已;同時透露出想和解的訊息,這時他兒子語氣才緩
和下來。
這時我真的無法在這間房子住下去了,趕快去借住親戚家,同時趕快找房子和搬家;
找房子和搬家也是一件累人的事,這也讓我覺得不公平;被偷的是我,我朋友被打,我卻
要花時間力氣在找房子和搬家上。但是我們只想要一個鄭重的道歉卻不可得。
好不容易過了一個禮拜,終於找到房子且搬好家;我和房東太太商量要解約後
(我已經不敢去面對房東),對方居然取一個月的租金當作違約金;這一兩個禮拜我已經
因為這件事厭煩得不得了,只想趕快結束,於是就答應跟他們簽約,並讓他們拿走一個
月的押金。
他兒子簽完約之後,一副很得意的樣子,實在令我感到很憂心;對方打了人,又可以
沒收押金,同時連個道歉也沒有。我不知道會不會有下一個房客,或是會有多少人看到這
篇文章,只希望不要有人又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