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rent-exp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Taipei_dep 看板] 作者: TinTin2005 (好想吐~~嘔~~~) 看板: Taipei_dep 標題: [經驗] 永和市仁愛路243巷6號3F 時間: Sun Mar 25 16:58:10 2007 ※ [本文轉錄自 Taipei_tao 看板] 作者: TinTin2005 (好想吐~~嘔~~~) 看板: Taipei_tao 標題: [經驗] 永和市仁愛路243巷6號3F 時間: Sun Mar 25 16:56:56 2007 地點:台北縣永和市仁愛路243巷6號3F 房東:江先生 今天剛完成交屋 心情不太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因為抽中學校宿舍的關係 已在2/24告知房東我即將在3/24搬遷 這是契約規定(要在搬遷一個月之前告知房東) 按經驗 房東規定每月的九號交房租 所以從3/9~3/24我剛好只住半個月 理當交付半個月的租金 電話中房東也說好 但是卻在今天交屋的時候他竟然反悔了 說我沒住滿一個月 要我交一個月的租金 不然就按一天500元算 還百般刁難 說我換鎖 所以要再請鎖匠裝新鎖給他 我明明把鑰匙都給他了 他就說不行 要再扣押金~房東看起來忠厚老實 沒想到在最後一刻破功了 我實在不想跟他耗太久 畢竟已經爭執了一個多小時了 我只想快走人 所以後來我就讓他扣一部分押金 算是妥協 錢損失了對我而言不算什麼 但是我生氣的是房東的不守信用 還有事後房東那種硬要扣錢 錙銖計較的醜態 而且房東一開始就沒有還錢的誠意 最後我們還跟著他走了一段路到7-11 他才把錢領出來還我 感覺真的很糟 另外 租賃期間 有一位室友對外發布遺言簡訊 驚動警察和警衛 (後來發現室友沒有大礙) 我告知房東 希望他不要為難我 趕快讓我搬離 因為我很害怕 可是房東竟然說 這種事情並沒有危害到我 並不能構成提早搬家的理由 沒有住一個月還是要按月算 (可是契約裡面根本沒這一條!!!) 我覺得很誇張 通常發生這種事情 都不應該再為難別人繼續住才對阿 以上我的租屋經驗 致各位板友一句中肯的話: "好房東比好房子重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2.22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2.22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2.227
Hennart:你的說法有一個問題:搬遷前一個月告知是一回事 03/25 21:39
Hennart:但房東收租是要收整個月是另一回事吧! 03/25 21:40
Hennart:你說從3/9~3/24我剛好只住半個月,理當交付半個月的租金 03/25 21:41
Hennart:這句話聽起來不太對! 除非你們契約另有約定吧。 03/25 21:41
Hennart:你跟房東簽契約的租期可以說清楚點,這樣大家比較好判斷。 03/25 21:43
TinTin2005:房東定的契約並沒說未住滿一個月要付一個月的租金 03/25 22:15
TinTin2005:而且也沒說明一個月是以哪一天為基準 03/25 22:16
TinTin2005:契約是說過96年2月九號之後契約延期一年有效..但是 03/25 22:17
TinTin2005:所以是契約的內容有瑕疵...有點衝突... 03/25 22:18
TinTin2005:補上上句:但是在租約間要搬遷之前要一個月提早告訴房東 03/25 22:19
TinTin2005:所以在交屋的時候 房東強制的以他的觀點認為超過3/9搬 03/25 22:21
TinTin2005:沒住到4/9都要照一個月算,我覺得很像掉進他設的陷阱 03/25 22:22
TinTin2005:當時96年2/24當天室友發出自殺簡訊..我就跟房東說 03/25 22:28
TinTin2005:你有這種危險的房客在 我不敢再住下去 所以跟他說3/24 03/25 22:29
TinTin2005:我就要搬走 可以有一個月的時候讓他帶新房客來看屋 03/25 22:30
TinTin2005:算是履行契約的內容 他也呈諾3/9~3/24只收半個月租金 03/25 22:30
TinTin2005:可是就在交屋當天 也就是今天 他竟然跟我說.. 03/25 22:32
TinTin2005:室友的事情並沒有對我造成危害 所以他要收回他之前的承 03/25 22:32
TinTin2005:諾...完全推翻他之前說過的話...我覺得很傻眼 03/25 22:35
TinTin2005:室友的事情雖然不算我個人的危害 但是也住得提心吊膽 03/25 22:35
TinTin2005:我不覺得我有違約 只是雙方認知有差距 03/25 22:39
TinTin2005:之後他以室友安然無恙的理由要收回他的承諾 03/25 22:40
TinTin2005:還說房客自殺是她自己的問題 我不會有影響 03/25 22:40
TinTin2005:我覺得他的說法讓我很不可思議..很難接受 03/25 22:41
TinTin2005:總之 說到這 歡迎大家評斷吧! 03/25 22:42
Hennart:別這麼激動嘛!畢竟你跟房東怎樣我們又不清楚。 03/25 22:51
Hennart:房東有承諾3/9~3/24只收半個月租金..這件事你在PO沒講吧 03/25 22:57
Hennart:你沒講誰會知道呢? 你說是吧! 03/25 22:58
TinTin2005:感謝你的提醒 我PO文的確忘記提起 03/25 22:59
Hennart:既然房東有承諾在先,口頭承諾也是契約的一種 03/25 23:00
Hennart:你可以先找警察出面協調看看,警察工作有一項是民事協調 03/25 23:00
Hennart:我之前也是押金要不回來,去警察局找警察出面就要到了! 03/25 23:02
TinTin2005:來不及了 我已經花錢消災了 咳~就當作花錢買經驗吧! 03/25 23:02
TinTin2005:真的很謝謝你提供的辦法 我想很多人都應該要學習的 03/25 23:03
> -------------------------------------------------------------------------- < 作者: muhouse1 (only a guest) 看板: rent-exp 標題: [經驗] 退租的押金很難要 時間: Tue Apr 14 23:37:31 2009 原住處我已經住了約兩年 簽約只簽了一年,所以這後面的一年等於是不定期約狀態 因為房子很潮濕,開始有壁癌,加上新室友衛生習慣不好 一月中臨時決定搬走 由於找到房子後,大概兩天我就搬走了 本來已經有預期或許要多付一個月的租金 但房東很阿沙力的說住到哪一天就只算到哪一天的錢 那時候還覺得房東真好 跟他租了這麼久的交情果然還是讓人感動的 但搬走的那幾天剛好房東出遠門 加上過幾天就新年了,我也沒辦法繼續留在台北跟他算押金的事情 房東有問我是不是等新年之後,我回到台北時再跟他拿 或者是他直接匯款給我 我覺得匯款比較方便,就說匯款就好 房東又說那乾脆等到水電帳單都到了,他算好水電費再匯 這樣要退多少錢比較清楚,不會有糾紛 我覺得有道理,加上信任他的關係,就允諾了 三月初我問他是否水電費算好了 他說算好了,並告訴我他要退我多少錢 退的錢比我預期的要來的少 他這時候就改口說因為我臨時搬走 所以一月份的房租他還是要算到月底 這時候覺得他有點說話不算話 但因為原本我也覺得自己突然臨時搬也算是造成人家困擾 就覺得算了 可是一直等到三月底我還是沒收到他匯過來的押金 傳了簡訊問他 他才說"我以為我已經匯出去了,沒想到原來你沒收到錢,第二天會去匯" 這裡我就覺得有點生氣 如果真的有匯,那麼第一個動作應該是查錢到底匯去哪邊了 這句話就根本露餡他之前沒匯錢過來 我猜大概我一向都很好講話,對於錢的事情也不是那種很斤斤計較的人 他搞不好就是抓住這一點想裝死蒙混過去 後來錢是匯了 但比他說的金額少了一百塊 雖然是少少的一百塊,但心裡很不舒坦 當下覺得不能就這樣算了 與他聯絡後 他就說因為他計算錯誤,算錯錢了 所以匯給我的金額才是對的 可是就算是算錯 匯款的當下應該跟我解釋一下 這樣事後要我連絡才解釋,只會讓我覺得這個是藉口吧 搞不好根本就是匯錯(不論是刻意或不刻意),現在才在那邊找理由 總之,雖然拖了很久,押金總算拿到了 但是整個過程讓人相當不開心 地址是台北縣永和市仁愛路243巷x號三樓 房東姓江 想租的人,租之前請考慮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50.187 ※ 編輯: muhouse1 來自: 122.116.50.187 (04/14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