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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房東太太講道理,但是一點也講不通~文章有點長,可是請大家耐心看, 希望大家不要遇到這樣的事了! 我在那邊其實已經住了四年了,除了燈管壞了要自費買來換以外, 其他沒什麼太大的問題~(因為房東出租後根本不管房子的事, 即使忘了帶鑰匙,打電話求助,他也會要我們自己想辦法。) 最近房東把一切租屋事宜都讓房東太太管,房東太太的邏輯很奇怪, 遇過他的房客應該都跟他吵過吧! 事情太多了,就條列式說明吧! 1. 今年六月二十三號,房東太太突然打電話要房客搬家,還要我們三天後搬走, 有個房客跟他吵了起來,可是最後他還是要我們一個星期後搬。並放話說~ 一個星期後,只要裡面還有物品,他一律拿去丟。 (剛開始有跟房東簽一年約,後來約期滿了續租並沒有簽約, 因此提醒大家一定要記得簽約保護自己的權益)。 2. 他要大家搬走的原因是因為有兩間房間一直出租不出去,他決定重新裝修。 (那是個二十幾年的老舊公寓) 3. 因為我妹妹當時剛好要到台北實習兩個月,我也在忙論文,臨時找不到短期出租, 因此跟房東說,等裝潢好我想短租兩個月,他也答應了,不過他說等房子 裝潢後房價要漲,不過他可以以我原來的房價出租給我(4600),但我得搬到整 層最小的房間。我也答應了。不過~在我妹要搬上來的前兩天,我為了怕房東太太 又出爾反爾,決定跟他先簽兩個月的短租約,沒想到當我打電話給他時, 他竟告訴我,那個小房間已經出租給別人,我真是一時傻眼! 4. 後來他說,不然我原來的房間還沒出租,就短租那間給我,不過房租要漲到五千八。 當時我很忙~為圖方便,我就接受了。不過裝潢時間要一個禮拜,他一開始說頂樓 的房間可以空一間給我放東西,沒想到後來他竟然說東西放樓上要算日計費, 我索性不放了,把東西分散放到同學朋友家。 (房東把三樓跟頂樓加蓋都隔成雅房出租,三樓四間都租給女生,頂樓五間) 5. 裝潢好後,我跟妹妹搬了進去,才發現,根本沒有什麼裝潢,不過是買了便 宜的塑膠貼皮把地板黏起來,牆壁都被漆成粉紅色。這樣就漲了一千二。 6. 再度搬入以後,我發現瓦斯桶沒瓦斯了,因為我們只短租兩個月,所以我要求房東 較新的瓦斯桶,他也沒叫,我只好自己叫瓦斯,不過因為房東太太說其他房客 大概九月才會住進去。於是我跟房東太太達成協議,瓦斯我自己叫,等我退房時, 我再把瓦斯退掉。 7. 八月底要搬走時,提前跟房東約好退房時間,當天房東太太改了時間,最後卻 還是放我妹鴿子,他說叫我妹先退房,租金到時會匯給我們。結算時,還發生一些糾紛, 第一是,當初簽約前房東說電費一度三塊五,可是我們沒註記在契約書上, 後來房東太太竟然要收一度四元,我還打電話跟他argue,後來他說勉強算我們 一度三塊五。 8. 另一件事,是當初說好我妹搬走時,把當初叫的瓦斯退掉:八月底退房, 九月中才收到押金,不過我發現押金的金額不對,我主動打給房東太太, 他竟一副理所當然的說,他扣了一千元的「瓦斯桶費」。他的理由是:他只說我可以 退瓦斯,沒說可以退瓦斯桶,他們得叫新的瓦斯桶,要押金一千元,所以得從我的押金 扣;我覺得很不合理,當初叫瓦斯花了六百七,退掉瓦斯只收到一百元,現在又莫名其妙 被扣了一千元。我試圖跟他講理,不過他說瓦斯行收走瓦斯桶,應該退我押金, 問題是我根本沒拿到什麼押金。他說他會去跟瓦斯行理論,如果瓦斯行不退押金, 我就得付那筆錢,我覺得一點道理都沒有,我說當初也是他答應我退掉的, 他還大吼我,教我不要一直說「當初當初」。我退一步,希望彼此都負擔一半, 他說他沒辦法接受,還說他怎麼知道我當初是不是沒有拿到瓦斯行的押金, 我覺得很生氣,當時退房時是他放我們鴿子,現在卻說他不在場, 我說我也沒辦法接受他就這樣做主把押金扣掉,並要他說個合理的解釋, 如果能夠說服我,那我就算了,他說他沒辦法說出什麼道理,結論就是我得負責 他新叫的瓦斯桶押金,我真是氣的火冒三丈!! 9. 補充:當初裝潢好搬進去以後,房間電表已跟我搬走時的度數不同, 房東太太本來不認帳,是我出示搬走時的電表照片他才接受。 10.總結:為防止房東出爾反爾,一定要記得在契約上寫清楚電費、水費、瓦斯費 的計算方式,燈管壞了應該由房東換,畢竟可用的電燈應該是房屋租賃的一部份。 還有,退房時一定要當場跟房東結清後簽名把押金拿走,並且拍下電表、房間 的照片存證。每個月繳房租時,也最好使用匯款方式,如此可以保留收據, 如果房東都是直接去收錢,那麼就自製收據,付錢時也請房東簽名跟日期, 學生的社會經驗比較不足,可別跟我一樣,吃了悶虧跟一肚子氣! 11. 對了~那個房東先生姓王,房子是在永和得和路x巷7號3F, 房東在露天拍賣有張貼廣告,主題是「台大師大過個橋,永和 市雅房出租(永安捷運站旁)」,不過他PO的照片是還沒裝潢前的, 裝潢後房間牆壁全都是「粉紅色」,連桌子跟舊衣櫥都用壁紙貼成粉紅色, 非常好認,另外,要小心的是,房東跟房東太太一開始看起來人都很好, 不過都是「一開始看起來而已」。這是我的經驗分享,如果有人不相信, 或者那間房子是你唯一的選擇,那麼請記得,一定要在合約書上白紙黑字寫清楚, 免得最後自己吃虧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1.71.72
aolivia:用"經驗"標準格式版主比較方便收文唷 09/16 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