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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禮拜六(八月十六日)那天去台北看房子,在辛亥路一段十七巷2號6樓(即新生南路和辛亥路交叉那帶即耕薪文教對面),原本中午說好下午要去簽約,房東還叫我影印身份證給她, 她還說五點會回,叫我那時再過去,近伍點時,雷聲霹靂、驟雨急馳,我整個人濕透仍前去,怕耽誤時間趕不上回家的火車,結果一直等到當晚八點房東都沒來,我不停打她的電話,都沒人接。最後我上那棟樓去按電鈴,剛好電梯出來一位向她租屋的小姐,我留給那位小姐我的手機,請她轉告房東,跟我聯繫。由於趕不上火車,只好暫住親戚家,當晚再打電話與房東聯繫,一直沒人接,最後我打手機給我遇到的那個房客小姐,詢問房東其他聯絡方式,她坦白告訴我,房東其實有回來過,她也將我的手機號碼轉達房東,結果房東說她不想租學生。我感到相當不滿,其一:房東 沒有誠信原則:她出爾 反爾,讓我一個遠路而來的學生在大雨中枯等三個多小時,又耽誤我看其他房子的時間。其二:房東不負責任:你不租我就算了,居然連一通電話都沒通知我,即便我主動留下手機請其他房客代為轉達,你居然置之不理。試問,若是你的小孩千里迢迢地奔赴台北看屋,遭受這種待遇,你作何感受?或許每個人都會為自己的利益著想,但若你有其他顧慮而反悔租屋的承諾,當其他房客轉達妳我曾來過,還下電話的事時,妳居然未回電話,彷彿不把我當一回事。本文句句屬實,寫明租屋地點所在,提醒其他同學注意,也希望身為房東的人,能體諒外地來的學生的辛苦,不要因為 我們是學生,就不拿我們當一回事。 且說她五點會回來, 1、地址盡量精確描述 ex.台北市信義區福和街一段113號 2、底下星號內文字勿刪 3、禁止洩漏居家安全漏洞或可從抱怨間接得知 4、不建議現住者填寫 5、請盡量依預設格式 Ctrl + y -->刪行 以下是預設格式 --------------------------- 【詳細位置】 【租屋經驗】 【觀察重點】 ☆★論述可為觀察探知重點,不宜全然依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11.116
dogbydog:空行好幾頁耶 08/18 23:00
moocow:= =排版一下好嗎 08/20 0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