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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位置】 如題 【租屋經驗】 三十年以上老舊社區,二樓共四間大小不等,我那一間一張雙層床、一張書桌和一個 衣櫃加起來約佔去三分之二空間,租金四千包水電,外加三百元網路和有線電視。定 金一個月,毋需簽約,想搬走一個月前通知房東就好。 聽起來還可以吧?這棟房子確切位置在台科大後方靠山一帶,那裡有台大昆蟲系館和 一座軍營。我住了四個月,遇到以下問題: 一、鐵皮屋頂,春冷夏熱,而且是非常非常非常熱; 二、房東一家衛生習慣差,一樓甬道常有貓屎泥漿,想用洗衣機也發現房東的髒衣已 堆在裡面數天滋生蚊蠅; 三、新房客甲遷入之後大量使用BT,其他人根本無法上網。經過我近一個月的反映後 稍有改善,但我損失的網路使用權呢? 四、洗澡需要到樓下開馬達,洗完後再下去關上;這基本上是個很奇怪的設計。新房 客乙遷入後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燒壞馬達,之後﹍我就沒有壓力夠大的熱水用了。 當然房東花了很多錢修復馬達,我卻沒有看到應有的效果。 五、我剛說過六月之後房間就奇熱無比嗎?還有第四台在電腦上看畫質非常差。 【觀察重點】 其實房東和他的兒子(管網路的)態度一直都很好,可惜不會挑房客,也不會解決問題。 我會來這裡貼文的導火線則是因為我沒有拿回全額定金。房東的理由是: 一、我3/22遷入,但租金從26號才開始計算; 二、他原以為我7/26就會搬出去,我卻「拖到」31號。 從我的角度來看,讓我提早遷入是房東的通融和恩惠,但他當初並沒有說這會影響到 退還的定金。至於遷出的時間,我跟房東說是七月底,並沒有明定日期,他如果覺得 我超過日期了可以通知我,我卻根本沒有接到電話,還是我主動聯絡才知道他覺得 「很困擾」。 四千塊定金我只拿回三千二,被扣了八百塊,就算是以租金來算也嫌多。虧我還留了 衣架和椅子下來。 ☆★論述可為觀察探知重點,不宜全然依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19.84
atfee:問題二實在太噁心了 08/01 13:27
lazyme:我覺得踰期你應該是自己要去主動確認才對 不是被動等房東 08/01 14:26
qormp2:簽一年只能收一年的錢,房客逾期搬出也不能多收錢,民法 08/02 0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