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nowLeo (雪焰)
看板rent-exp
標題[討論] 修繕費用的問題
時間Sun Sep 30 22:49:09 2007
我在新竹振興路租屋
房東態度不好
於是有些小地方 如馬桶漏水、插座壞損
我就自己修理了
但比較大件的淨水器、甚至現在的洗衣機
它們都不願意負責
說是我們在使用的
壞了當然要自己去請人修理
(立宏ㄟ 哩公跨賣)
翻一下租約
如房屋設備因自然損壞而有修繕之必要時
由甲方(房東)負責修理
洗衣機是使用多年的機器了
應該屬於自然損壞
而非人為破壞
讓房東負責維修也是很合理的吧
如果房東堅持要我們房客出錢
或著壞了不修理(洗衣機有列在合約中的使用設備)
房客可以做什麼去爭取權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23.113
推 DesertEagleX:明確告知房東這是他應盡義務 不然最糟可以走法律的 10/01 09:16
推 Limone:態度堅決點 ! 10/01 16:51
→ hiturtle:發存證.內容大約說請對方限期來修,不然你們會自行修繕後 10/01 17:26
→ hiturtle:直接扣房租來當修繕費用.到時真還不來就直接修下去吧 10/01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