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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來這裡屆滿3個月了(台中市忠明南路65x號) 剛開始現在的對門室友B跟我們說廚房可以用(帶我們看房子的是她) 簽約的時候廚房也說是可以用的 (因為我們都自己煮) 後來房東說一樓樓下是店面 要連廚房一起租出去 所以廚房我們不能用 而且他說合約上沒有註明(這點我認栽反正他就是自由心證) 後來和樓上室友C找我同房間的室友去幫忙弄電腦 聊天聊聊聊 發現了一件很不合理的事情 就是對門B和樓上C的電費是一度三元 我們這間是一度四元 (我們只要付房間電表上的電費) 後來問房東 房東的理由是樓上C的房間是鐵皮屋加蓋夏天會比較熱 又說常有事情麻煩B所以給B優惠 還有B住比較久 對門B的房間樓上是晒衣場會很熱 如果環境不好的話 不是應該反映在房租價格不是電費吧 房東還說他付電費帳單就一千多度 用累進費率早就超過四塊他是取平均值 查過夏季的電價 那這樣房東夏季電費的部分不是會虧嗎 (我是很不甘心在冬季的時候一度電要花將近兩度的電費) 最近房東又說要拆房間的電表(三樓三間的電表都在我們這一間) 我問他我們自己房間裡的不能留在自己房間嗎 他說線路拉在一起只有一條 (可是以前遇過的房東都是每間配一個電表) 我實在很不喜歡房東老是要進來我的房間 上次他要看我們這一層中間房間的電表就硬是要進來 我上次跟他反應過 這次有好一點 可是我們房間裡面東西比較亂 我實在不喜歡把隱私暴露在房東底下 說進就進來 感覺自己付了錢還不能得到尊重 一個月4800都可以住套房了 如果當初早知道廚房不能用 我就不會簽約了 好像又不可以不給房東進來 我不知道還有什麼辦法拒絕房東進來或是去爭取我自己房間裡的電表 (他每次進來我的房間之後我都要擦地洗拖鞋因為他腳髒) 房東很小氣 真的很摳 租約裡面有一條 租金憑單扣繳的部份房東把它劃掉 我現在是不用繳所得稅所以沒什麼差 我只是覺得吃人夠夠 本來有附第四台線路現在又要拿回去 可是不住下去好像也不行 兩個月的押金9600對我來說也是一筆大數目 本來想說包網路包水有廚房 一個月4800的房租還算合理 現在變得好差 而且給的桌子好差 爛爛的塑膠衣櫥 根本是住到一個大而無當的房子 好像就只能抱怨了 還有辦法可以解決嗎 -- 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蚤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239.168 ※ 編輯: FaithChang 來自: 219.81.239.168 (02/29 01:44)
RCOH:據我所知,房子租出去後房東不能擅自進出吧!!!下次租之前先跟 02/29 17:55
RCOH:房東溝通好,最後也寫進租約裡比較保險~ 02/29 17:56
never03: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Now.to/1l1 05/16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