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花蓮市華廈街新蓋好的書香苑 天琴對面
房東: 男生 姓張 (教官說不要直接公佈)
房子隔局:三層樓 全部都是套房 但二樓有一間雅房,雅房也是自己一間衛浴
但衛浴在房間門外
事由:我們從三月份就和這位房東聯繫上,並且在那個時候就說好要租我們
二樓的雅房一間以及三樓左側的套房,價錢分別為3000以及4500,除電費外其餘不包,
房間設備有彈簧床.冰箱.液晶電視.冷氣。在五月初我們和房東約見面簽約,見面當
天也很熱心地為我們解答,但他說合約他要自己打,他的印表機也恰好沒有墨水,因此
他說他弄好合約再請他媽媽和我們簽約(房東人長期在外地,自稱是國安局人士)
但從那次見面之後,就再也聯絡不到房東的人,電話不接簡訊不回,一個多月過去了,
我們實在很著急,於是請同學打電話假裝要看房子,張大哥接了電話,掛電話之後我們
馬上接著打電話他都不接,我們便起了疑心。最後傳簡訊問他簽約的事並說明我們要
確定有房子住才能安心。一直到6月11日中午他才傳了一封簡訊說他最近忙把房
子交給他大哥處理,他大哥把房間全部租出去並且已經收取租金。之後我們的簡訊他
一概不回。我認為這位房東在待人處事上並不恰當,他並沒有主動告知我們,
一直到學期末了才以一封簡訊想了事,我們錯過了許多租房子的好時機,今天我們
去了教官室,由教官口中才得知並不只我們被騙,還有其他同學也身受其害,
教官已將他列入惡房東名單,也許現在大家都找到房子了,但下學期或下一年度
要再租房子的同學,請你們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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