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kurasakura (sakura)
看板rent-exp
標題[問題] 押金高於兩個月
時間Mon Jul 17 00:06:11 2006
最近租約到期又不想續租
所以不斷的在看房子
一直找不到合適的地方
今天好不容易在租屋網站看到適合的一間套房
卻又發現他的押金異常的高...
一個月九千的租金卻要三萬元的押金
讓我有些卻步...
如果看得滿意,押金是否可以跟房東談呢?
還是乾脆不要去看房子?
真的是很苦惱啊>"<
想請問大家的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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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cmomo (摸摸) 看板: rent-exp
標題: Re: [問題] 押金高於兩個月
時間: Mon Jul 17 01:34:02 2006
※ 引述《sakurasakura (sakura)》之銘言:
: 最近租約到期又不想續租
: 所以不斷的在看房子
: 一直找不到合適的地方
: 今天好不容易在租屋網站看到適合的一間套房
: 卻又發現他的押金異常的高...
: 一個月九千的租金卻要三萬元的押金
: 讓我有些卻步...
: 如果看得滿意,押金是否可以跟房東談呢?
: 還是乾脆不要去看房子?
: 真的是很苦惱啊>"<
: 想請問大家的意見~謝謝
【押金】
一般房屋押金根據根據《土地法》第99條規定:"擔保金(押金)不得超過二個月房屋租
金之總額。",超過部份得抵繳房租。押金及每期租金付給房東後,記得要請房東簽收,
並妥善保存收據。房客不妨據此法條適時向房東爭取合理的權益。而一般押金的爭議通常
是在同學在未住滿合約協定,而想搬出來時發生,或是房東怕同學搬走後,不願繳交先前
所積欠之水電費,所以有些房東會以暫時不退還押金來作為一種合理的保障。同學可以在
契約中預留提前解約的條款(如扣一個月押金或代找下一個房客),以免住不滿意又無法
搬家,或提前搬走卻面臨房東沒收全數押金的慘劇。
來源出處
http://blog.twblog.net/tmm/archives/002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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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102.68
推 sakurasakura:謝謝你喔~^^ 07/17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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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iiibee (I'm Lucky) 看板: rent-exp
標題: [問題]房東硬要收超過兩個月的押金?
時間: Wed Dec 12 10:26:56 2007
先前簽契約跟房東協議好第三個月的押金分期付款
(已繳清兩個月押金)
於是房東在合約上註明分期的條例
之後上網查
才發現原來法律有約束不得收超過兩個月租金的押金
後來跟房東講的時候
他還是很堅持要收我三個月押金
然後我說這樣算是違法不是嗎
結果他跟我說
這樣好了我們各退一步
每個月只要多五百就好
(本來是每個多兩千)
我想想還是覺得不妥
但是房東又一直拿他年紀大經驗多壓我
我跟他說法律條約的東西
他就會反駁我說
這些法律上的東西他都查過了
他這樣是絕對可行的
他這樣不算違法
雖然五百不是很大的金額
可是我很不滿意這樣被房東刻意壓榨
請問我該怎麼辦
如果他很堅持
這樣我也不想租了
算是房東自己違約嘛?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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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7.143.25
→ viiibee:PttLifeLaw 12/12 10:30
→ YOPOYOPO:違約,民法租賃規定得很清楚,兩個月為上限。 12/12 12:04
推 HAHAOGC:土地法99條 12/12 13:45
推 nuo5218:超過的話契約是無效的喔~總之就是不能超過兩個月 12/13 22:46
推 totoyou:去告他 讓他講給法官聽 12/14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