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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一個套房,說好8/20開始租 我先付了訂金3000,收據上寫8/18若無簽約則賠6000給我 但剛剛房東打電話來說,原房客跟他說"可能"不搬,他不搬的話就願賠訂金 但是要到下週五才決定是否會搬走! 請問我已經付了訂金,房東還是把原房客當作第一優先 這樣合理嗎? 如果他立刻決定是否不搬還好,現在要拖到下週五, 也就是說我下週五才知道是否需要再找房子,這樣公平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197.144
hiturtle:於法律觀點上.付3000定金只要房東願意賠你6000那就是合理 08/04 21:50
RayLang:原房客有優先承租權,房東願賠算不錯的 08/04 21:53
piyoduckyy:早知道直接付2個月押金.... 08/04 22:07
hiturtle:這是種賭注.如你因有事不租房東沒收.而房東有事不租就是 08/04 23:14
hiturtle:賠錢.這很相對的.凡事也許都有意外.不必太貪心( ̄▽ ̄#) 08/04 23:14
piyoduckyy:那就是說在搬進去前,原房客都可以變卦囉,記取教訓.... 08/05 00:26
FlyingStone:如果房東與前房客約滿了, 房東有權不租 08/05 12:50
FlyingStone:也許約還沒滿,只是前房客跟房東口頭說要搬 08/05 12:51
FlyingStone:房東沒等房客已經搬走就找新房客,當然房東要負責 08/05 12:52
hannvei:有錢賺耶~ 08/05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