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rent-exp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我本身的租屋合約已經在去年到期了, 也沒跟房東續約,房東也沒說要續約,所以就一直住下來.. 但是前陣子房東兒子常常到我們租屋處, 除了在空房間的浴室內抽煙、還在過年時我回南部的時後,把總電源關掉,冰箱整個發臭 加上一些原因,讓我想搬家, 最近看了很多房子,其中有兩間很不錯, 但是都是要頂前房客的合約, 比如說,前房客跟房東簽約到12月,但是他3月就因工作或學業要搬離, 我若現在要承租必須要頂替到12月,之後想繼續住再跟房東簽約。 我沒遇過這種問題,所以想請問各位, 我這樣子頂替合約,會有什麼問題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163.178
hiturtle:=-=我建議要頂請直接和該房客去找他房東.在重簽一份租約 02/15 10:08
piggywu:重簽+1. 不然前房客沒繳啥費用時,你就慘了. 02/15 12:17
snowinlove:我當初頂合約「只抵時間」 約照樣重簽 02/15 21:56
snowinlove:前任房客約到5月 他3月讓出 我就只跟房東簽3~5月 02/15 21:57
snowinlove:這種事沒有一定答案 最好的方法就是直接去問房東 02/15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