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ENGL (軟糖︿︿*)
看板rent-exp
標題[問題]租約未滿房東要我們搬走
時間Wed Dec 12 14:29:07 2007
詳細的情形如下 內容可能會有點長 請大大們見諒
今年的年前 父親找了一棟透天的房子租了其中的第三樓
因為家中人口不少 那層樓只有兩間房間
所以我們又請人來隔間 我們自己花錢
當時二樓還未租出去 四樓有租人但是 租方並沒有住在這邊 是用來當公司住址的
三樓跟四樓是用同一個電表 二樓三樓四樓是用同一個水表
因為四樓申請是公司行號 變成我們的用電是營業電
每兩個月一次的電費單尤其是夏天金額總是很嚇人...
之後前不久 二樓租給人了 是租給了隔壁的精神療養院 房東也並沒有事先告知
我們並未看不起精神患者 只是家中的弟妹還小 難免會擔心
而隔壁療養院的患者 總是在附近自由走動 且院方似乎沒有人在外面看著
然而他們租了二樓 現在只是放東西 並沒有人住進來
只是...院方的人來拿東西的時候 一樓的門就大開大開
有患者還走上來三樓我們住的地方 也不見院方的人來帶走他們
感覺真的很差
今年的12月 四樓的租方約滿了 想繼續續約房東也不給續約了
可是四樓的租方已經跟這房東租了11年
眼看我們的租約也只到明年的1月31日 父親想 連租了11年的都不給續約了
推測可能是想租給隔壁
那我們應該也是沒辦法住了 於是問了房東
房東就跟父親說 覺得租給我們太便宜了 叫我們12月也搬一搬了
租金是6千5 大約30坪左右 木板隔間 看屋況屋齡不可考 一定有超過25年
我們的牆壁 非常的有..廢墟的美感!? 地震會擔心 牆壁可能垮掉
對不起 因為他說的太便宜 真的忍不住想抒發個幾句
然而 我們家的東西很多 年初我們搬家 就不少花費
現在 我們搬家 一樣不少的花費
房東因為租約未滿要我們搬走 房租照算 說要補貼我們4千元的搬運費
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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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8.17.137
推 hiturtle:你們同意就合理.不同意就住到明年1月31日.旦我比較好奇的 12/12 15:37
→ hiturtle:是.自己出錢請人來隔間.這是房東同意的嗎?如不行搬走時爭 12/12 15:37
→ hiturtle:議會不小=-=也就是說依法你有回復原狀的責任存在.. 12/12 15:38
→ FENGL:隔間是房東同意沒錯 我們搬家花了破萬了呢..目前是搬好了 12/12 16:10
→ FENGL:只是房東還沒來還押金 所以也就是說只能同意4千元的搬運費 12/12 16:14
→ FENGL:不然1月31日都快過年了 實在也是不願在過年時期搬家 12/12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