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Qmind (決定方向 意志要堅定!!)
看板rent-exp
標題[討論] 合約未到,房東1/20Email通知我,希望提早在2/5~17搬走!
時間Fri Feb 1 04:14:12 2008
如題
我是在台北新店租屋的學生, 平日與寒假都有打工
原租屋合約到今年八月下旬,
但房東(住在一起)1/20下午Email通知我(當時我人回鄉了),
因下列原因 希望我2/5~17搬走:
1.他們的新家沒家具 要把這裡的家具搬過去用
2.樓下抗議會漏水 便想要搬空整修
3.整修後想整層出租 避免個別分租的麻煩
1/21晚上有當面討論,
我說: 寒假我還有很多事情(賣場排班+醫院復健),現在不是我搬家的時候;
房東說:「相信你可以體諒我們晚一個月處理好房子 就虧一個月的房租」
因為她和家人其他時間較沒空......等原因, 2/5(含)之後要把家具搬走.
2/17(含)之前搬空所有的物品,且這十七天不收房租
原本也希望盡力配合,無奈我事情真的排不開,從1/21至今找房子也不順利
這幾天又一直下雨, 昨天(1/31)還被某學生搬家開天窗,說要改天! @@
房東寫P信給我提到~~~
: 3.
: 你有你的情況要考慮
: 同樣的 我也要考慮到我們的情況
: 我們租房子給別人 是為了要有些額外的收入
: 若非現在"突逢"變故
: 我也不想提前解約
房東要我體諒他們"突逢變故"要我配合,可是誰來體諒配合我現在找房子搬家的不便?
我自己也是不得已呀!
目前我已確定無法在2/5前搬離 就連搬走家具都有困難‧
請問版上的大大~~
我可以主張續住,或至少過年前勿搬動我房內的家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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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35.20
※ 編輯: EQmind 來自: 59.104.35.20 (02/01 04:19)
推 wjjw:可以...如果房東強硬要你們走..他還要賠錢給你.. 02/01 10:13
推 g1650100:它虧一個月..怎麼沒想到已經賺了幾個月?叫他賠你一個月吧 02/01 18:44
→ EQmind:謝謝樓上兩位的推文+私下寄信給我的朋友 你們都很NICE! :) 02/10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