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allinsa:因為房東寫的是事實吧?! 10/21 13:56
→ rpg:搞不好現在房客心裡想: 賺到了,還有人幫忙搬家 10/21 14:00
→ terences:應該是叫房客自己搬吧!警察監督 10/21 14:18
→ mimily0504:台灣的法律就這樣...有夠跛腳,一皮天下無難事 10/21 14:19
→ mimily0504:去年四月到現在有一年半了吧 才六萬多 遇到爛房客可以 10/21 14:21
→ mimily0504:被拖那麼久,最後應該是請求反還房屋贏了吧 還沒看到 10/21 14:22
→ mimily0504:說有討到房租咧.... 10/21 14:22
→ kusakapt:民視新聞的報導,感覺房東好可憐。 10/21 14:34
林男租屋後,都未付房租,也不交電費,前後只收到三個月租侵
房東表示只希望儘快收回房屋,「能拿回3個月就不錯了」
本名林健雄的房客湯尼對於房東獲判無罪表示「真的很怪」
至於欠租一事,則未回應
→ aleeon:我被人家佔過兩年以上的 這算啥XDD 10/21 15:59
→ aleeon:加官司還拖一年多 拿回房屋的時候...屋況超慘 花上百萬大修 10/21 16:01
推 TaiwanROC:突然覺得我真是好房客XD...... 10/21 19:32
→ TaiwanROC:台灣的法律阿... 10/21 19:32
→ TaiwanROC:公權力好薄弱 10/21 19:32
→ power7:民事糾紛你不告 法律無法幫你 扣押金欠滿2月就可以終止了 10/21 20:19
※ 編輯: rpg 來自: 219.84.255.170 (10/21 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