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rent-exp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Taipei_tao 看板] 作者: fsvy (...無言...) 看板: Taipei_tao 標題: [小心/台南/北區] 北門路二段 時間: Mon Nov 30 01:54:10 2009 今天下午在591上看到編號為R398331的案件, 和房東約在下午看房子,看完之後, 我要求希望能夠在天黑、晚上吃過飯後再看一次。 房東竟不斷的提出先付訂金1000元的要求。 我說希望晚上再來看一次再作決定時, 房東仍提出訂金要1000的要求。 我不願一次拿這麼多,就只給500元。(真後悔當初竟還給500元,當作學費吧 = =) 臨走時,房東還說:晚上看完後,就直接簽約了喲!(順便把半年房租+壓金都當天繳清) 其實房間的舊房客,到12月底才搬走! 而房東給我的感覺是:急著馬上想要找下一位"金主",快快簽約,免得夜長夢多。 果然到了晚上,在友人陪同之下,再次參觀該房子, 便開始覺得該住處的不適之處、不如白天所見的那樣。 但這時房東已經將筆紙、租賃契約準備好,只等我簽字,外加收錢。 在我與友人謹慎地討論再三之下,我決定不租了。 在房東強硬的態度之下,想當然而,那500元的"訂金"應該是要不回來了。(好傻好天真) 回到家後,又打了電話給房東。 本想多問問,一些關於公電費、房租包不包水、網路...等等之類的問題。 房東說:這500元可以讓你考慮三天,但是決不會還你。 雖然早知道房東不會還,然後一陣唇槍舌劍之下,房東就直接把電話掛了。 後話:這間房間讓我覺得不適之處有很多,但在此我也不便多說。 而其中有一點,我在電話中詢問房東,他卻答不出來... 那就是:在那邊洗衣服要投幣(20元以上),作為公用電費。 然而月底電費單來的時候,房東卻又要大家一起均分。 我在電話中提出的疑問是:為什麼洗一次衣服要繳兩次相對應的電費呢?(被扒兩次皮) 而不是拿投幣的錢當作公共電費呢? 這時房東開始轉疑話題,顧左右而言他。 後來這通電話是在,我完全不知道房東在說些什麼的情形下,他直接把電話掛了。 在這邊發表今天遇到的事件,希望類似事件不要再發生再其他人身上了。 若在此發表不妥,我願意刪文。(希望沒有造成板上困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6.17 ※ 編輯: fsvy 來自: 114.40.16.17 (11/30 01:5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2.218.192.232
cccqqq:原PO拍拍...知道他語氣不好其實就要注意嚕... 11/30 18:36
Elebea:下一個會更好!下次記得要就直接給簽約押金,不要就算了 11/30 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