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rcyph (Amanda)》之銘言:
: 約是簽一年
: 租金 6500 押金13000
: 如果我不想租了 怎麼辦
: 剩下的租期可以自己找別人來租嗎?
這部份一般制式的租約都有不得轉租的條款
所以若沒先跟房東及第三方承租者先講明
除了押金拿不回來外,你可能還有法律上的問題喔!!
: 有人這麼做的嗎? 可以嗎? 謝謝
我的建議及經驗是
如果確定要違約,基本上我會先跟房東談,看是否可以幫他轉租,然後不扣押金
如果房東怎樣都不肯全退的話
我會直接跟他講明
我準時搬走,水電幫你中結,房屋整理好後還給你,然後你退一個月的押金
這樣大家好來好去
如果房東堅持都不退
那水電我不會結,房屋我也不會替你整理,搬家也會慢慢搬
以我自己當房東的經驗
我是真的寧願這樣~惡質房客房租少則拖個十天,多的拖到一個月也很常見
再加上水電還有後續維護整理,其實兩個月的房租押金還不見得夠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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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歸講啦
既然是自己要違約在先,態度上還是要客氣
也遇過不知道在屌什麼的房客
那其實大家就一切照合約走,什麼情面都不會想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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